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银行是资金安全的代名词,把钱存进银行就不会丢失。但天有不测风云,世上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银行也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这时候我们的银行存款怎么办?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预防银行破产的发生?在下文中将对此进行介绍。

一、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一)50万元以下全额赔付

(二)存款50万元以上,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万一银行破产了,超过50万元的大额存款,是不能获得全额赔付的。

实际上,我国银行倒闭的事情并不是没发生过,国内银行也曾发生过兑付危机。亚洲金融风暴,海南发展银行爆发支付危机,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首例被关闭清算的银行;随后河北省尚村农信社也亏损破产。这两起金融机构倒闭破产案,最后均由国家买单。

可以说,允许银行破产,是中国金融体系最大的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实行,这意味着国家不再对银行进行信用担保,不再对存款兜底。

二、预防银行破产的可行措施

(一) 要有“银行也会破产”的风险意识

虽然存款制度的实施意味着银行也可能破产,但是银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破产的,比如国有大行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破产的风险就很低,因为这些大型银行体量巨大,一旦出现一点问题,影响也会是巨大的,这些银行是“大到不能倒”。相反,一些中小型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经营不善,就有破产的可能性。

有了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也可能会倒闭破产。如果一个银行眼看要破产了,国家相关部门就会监管,会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算小银行经营不善,还有可能被大银行接管、收购,不是立即就走到破产这一步,因此真用到存款保险的可能性非常低。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告诉您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面告诉您,银行也可能破产,要有风险意识。以后,对待银行存款也要货比三家。但也不要看哪家银行利息高就存哪家,要明白风险和收益并存,相比之下,更要考察银行的运营状况是否优良。另外,连银行都可能破产,其他东西就更不用说了,在金融的世界里,没有100%的安全。

(二) 50万以上的存款分别存入不同银行

存款保险条例说了,一家银行一个账户,每个账户最多赔付50万,那么如果分散到几家银行,风险就会小很多。比如有100万的存款,可以分别存入两家银行,这样即便两家银行都出事的话,也可以获得100万的赔偿。当然,不是说越分散越好,比如,如果有500万存款分别存到10家不同的银行,这么做不但麻烦实际也没有必要,如果真有500 万元以上的大宗存款,最好不要只投到一家银行,否则,出风险的概率就比较高,最好能多存几家,两家三家四家都可以。

(三)理财产品不赔付

存款是可以赔付的,但是银行理财产品是不可以赔付的,包括银行代售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公司的基金等,这些产品虽然是银行卖给你的,但是银行不负责赔偿。特别要提醒的是,你买的余额宝在这家银行协议存款,都不能算是存款,因为余额宝是货币基金,不适于存款保险制度。另外,银行理财不存在保本保息这一说。

(四)分散投资,多样化理财

投资理财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分散投资,因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得多元化投资,多元化理财,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综上所述,就是对于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以及能够采取的准备措施的介绍。银行作为资金安全的一个保护所,关乎着很多人的生活。当不幸遇到银行破产这类事件时,不要慌乱,可以按照国家的法制条例来寻求赔偿。另外也要积极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如果您有其他关于银行破产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进行解答。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一、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小额普通债权清偿都是属于一次性给予的;有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


·破产受理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破产受理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


·工厂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结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在这个超强的竞争时代中,总有很多公司不停的掘地而起,也有很多公司不得不面临破产的风险,一旦公司破产,那么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这就是一个很严肃也很现实的问题。在处理问题过程中,首先你要有一个处理问题的正规程序,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公司破产清算...


·分公司注销清算流程
      分公司注销清算流程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


·破产程序中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破产程序中劳动仲裁如何处理?司法的基本原则是一案不二审,一个纠纷只能由一个机构去解决,而不能同时由两个或更多的机构来解决,否则势必造成权力的冲突和滥用;破产案件受理后,以原企业为一方主体的法律关系,包括劳动争议、侵权赔偿均处在司法程序之中。清算组是破产宣告后法院指派成立的临时性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破产事务,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某些私营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不能还清债务的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破产倒闭后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比比皆是。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对于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的问题,法律上会作出怎样的处理呢?下面就由来进行答疑。 (一)私营企业法...


·怎么做好债权债务清算
      怎么做好债权债务清算一、债权债务清算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