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
二、破产保护处置方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有两种情况:
(1)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2)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出现资不抵债面临破产,一般不会直接清算,而是申请破产保护,申请破产保护的主要目的还是希望企业可以起死回生。但大部分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如果没有注入更多的资金和一个好的重组方案,要获得生机并不容易。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公司因为经济周转不开可能会宣布破产。作为一个企业经营者,就应当了解企业在宣告破产而带来的一些法律后果。当然公司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学习一下,毕竟将来可能会成为公司法人,那么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您一起来阅读了内容。 一、破...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一、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职工债权不需要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企业破产清算公示期一般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公示期一般是多久?企业无力维持正常生产,资不抵债的时候,可以申请破产,这时法院会组建清算组入驻企业。清算组在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后,会进行破产清算公示,告知债权人企业财产清算情况及方案等。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公示期一般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法律知识给您具体讲一讲。一、...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债权债务的,这是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样,所以在企业破产之后应该就没有解释清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部的清算。同时因为债权债务涉及很多第三方的利益,所以应该共同清算,出具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 企业破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常见的,竞争能力弱的企业面临的就是破产。企业破产过程中少不了的就是破产清算,但不知您是否了解破产清算取回权。在破产清算结束以后,要取回所有的和企业有关的材料和数据,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破产清算的有关内容。 一、破产...


·破产撤销权的被告怎么规定的?
      破产撤销权的被告怎么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的被告 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包括旧破产法的清算组)行使,故撤销权诉讼的原告一般是管理人 二、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


·一、一般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吗?
      一、一般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吗?《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


·破产法中撤销权的时效的规定
      破产法中撤销权的时效的规定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


·企业破产法否认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法否认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欲使否认权发挥其预定作用而不致被滥用,就有必要探讨于何种情形下始得行使否认权,也就是说,有必要准确界定否认权构成的要件。否认权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要件和个别要件,前者是指否认权所指向的所有行为都应具备的要件,后者是指针对某种具体行为行使否认权所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