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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如下:

1、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2、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开放商销售时虚假宣传,能不能主张违约?
      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过分的商业吹嘘以及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之外的环境和公益设施进行的虚假宣传,如果未订入合同中,不应构成合同内容,但不等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因此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等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所谓“过分的商...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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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条款是否相应的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


·买卖合同中关于支付价款的要求
      支付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款,是买受人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义务,《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支付价款作了如下的规定:

    一、支付价款数量的规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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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能否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卖方违反合同忽然补救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买卖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的要求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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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有关利息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息的规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的归属。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所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


·房屋买卖合同中,请求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 已经合法占有转让标的物的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登记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不动产或者动产,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或内容,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的,均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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