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而言,短暂同居分手时财产分割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1、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即同居约定财产所有情况,那么就从其约定;



  2、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未做约定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



  3、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处理。并且,法院处理时,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贡献大小酌定所占份额。



  因此,处理这类财产时,将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断,不会统一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而言,短暂同居分...


·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不用分割?
      如果确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因为不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进行分割。   另外,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具备以下条件的即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若是取得的财产具备以上...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同居期间男女开销难以控制,有时候会因为钱不够用而进行借款,很多时候往往是男方一方去借款,而女方不知道,如果说男方无力承担债务,那么女方是否应该承担,关于同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钱用哪去了,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关于未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是认...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另一方能主张吗?
      能否主张该房产首先得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如下规则处理:   1、按约定   因为买房这种事属于双方自由的意思表示,所以首先看双方就这个是否有约定,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比如,约定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2、无约定...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中,如果一方坚...


·双方短暂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而言,短暂同居分...


·签订同居财产协议注意哪些?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   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5.要尽量对财产的形式等作详尽的约定。...


·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是否拥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


·什么是同居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
    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很多,范围也很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


·同居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分手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同居关系解除,对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