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提到门窗工程,想必是您最熟悉不过的了。即使您在装修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其中门窗工程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门窗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最起码不能有通风裂缝这样的一些状况,而且窗工程的质量也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一、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中门窗工程的相关内容。2、门窗工程创精品应特别重视观感质量和功能要求,做到:(1)门窗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碰伤,门风缝一致,启闭灵活;(2)配件与与框扇表面结合平整,无污染及擦痕,同一楼层同类门窗标高一致,同一楼层锁与拉手的标高一致,螺钉拧紧卧平,螺丝帽一字、十字方向基本一致;(3)填缝及压条严密平直,密封条转角处45°连接;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填嵌饱满、密实;密封胶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缝;(4)建筑外门窗的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简称“三性”)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完成的建筑外门窗,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喷淋试验。(5)高层住宅金属门窗避雷连接的数量、位置、测试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验收记录。(6)蒙板式木门扇无肋骨痕;薄皮无起鼓、翘边、脱胶;框扇的每一个角的榫眼结合应牢固;合页开槽方正,开槽深度、开槽长宽应与合页相互吻合;木质防火门还应保证防火条平服,表面无污染;(7)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8)材料及成品有足够的刚度、固定牢固。3、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限量值规定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的相关规定。见表。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类别限量(mg/m3)E1≤0.12 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分类限量表类别限量(mg/100g,干材料)E1≤9.0E2>9.0,≤30.0 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分类限量类别限量(mg/L)类别限量(mg/L)E1≤1.5E2>1.5,≤5.0
二、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要求有哪些?
1)铝合金门窗的品质、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2)铝合金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3)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4)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接;5)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嵌缝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 N。7)铝合金窗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门窗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表面洁净,没有划痕,在开窗和关窗的时候都是比较灵活的,另外安装完成以后,玻璃表面不得有密封胶涂料等一些污渍。当然在生活当中,门窗工程的种类是比较多的,除了有铝合金门窗以外,可能有些情况下还有一些木质的门窗,肯定质量要求都是有所差别的。



·事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关于事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关于事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间,这个事假多少天或旷工多少天辞退是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或者不能从事本人岗位等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一、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


·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双方协商一致之后解除、单方解除两种。现实中,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一样,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行,那到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有什么情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据...


·对劳动者而言一年辛苦的劳动,自然希望年终获得一份丰厚的奖金,
      对劳动者而言一年辛苦的劳动,自然希望年终获得一份丰厚的奖金,对企业而言,年终奖的发放不仅是对员工过去一年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员工继续工作的激励。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年终奖?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年终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几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申请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得到鉴定结果,并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你是知道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几份呢? 一、工伤认定书总共几份 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


·劳动合同没到期离职违约金是否要给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没到期离职违约金是否要给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完善,民众也对劳动法越来越关注,也由于近几年出现工伤现象增多,导致更多的劳动者个人保障意识增强,对工伤赔偿这一版块也更加关注。那我们就要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一)2016年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