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同的生效方式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有效。1.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其次,法定代表人是由法人的设立机关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例如,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这些人选实际上是由持有表决权优势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行为是法人单位实际控制人意志的体现,相应地,其行为后果也应由法人承担。3.再次,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法人单位的盖章无实质区别。因为,单位印章本身没有“手”、“脚”,也没有“意识”。盖章必须通过人来完成,那么,哪个“人”有权盖章呢?显然非法定代表人莫属。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定代表人拿起笔签字,和拿起印章加盖是一样的。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公司案件审判指导》一书中曾指出:公司的意思表示并非只能通过公司印鉴形式表征出来,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只有凭印鉴才能行使代表权,并不能认为欠缺了印鉴,公司就无法做出意思表示。由于法定代表人本身即代表公司,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如签名),即可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4.由于担保的函件得到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确认,故上诉人出具的《承诺书》有效成立。公司的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通过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所为的行为,是公司法人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对公司法人具有约束力。二、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的通常处理做法对于个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第一个争议会是究竟是谁借款,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一般来说,公司借款肯定涉及账目制作,如果公司账目没有体现,那么你的借款是如何安排支付可能对于性质的确定会有影响。但如果最终确定为是个人借款,那么公司盖章恐怕就会被认定为是担保,而担保是否可以成立,可能又需要结合公司章程去确定,但公司对于盖章担保方面肯定需要去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你这个案件需要处理,建议还是带上所有资料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它的有效性也是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规定,一旦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冷静下来,按照步骤来查看是否符合以上几种情况 ,然后也要按照正规的程序去进行,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草草地结束了合同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现在社会中小企业的处境还是十分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很难大规模生产发展企业。现在由于国家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融资方式也多种多样。中小企业融资有很多种方式,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
      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公司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之一,它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合理职权分配,建立公司有效纪律和秩序具有深刻影响。对于公司法的学习不仅对于法律学习者也对于公司的相关人员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读有关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 一、公司法1...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仅仅可以获得工资的报酬,同时可以享受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些福利和保障。在企业中上班,我们在上班期间受到的伤害,都可以要求工伤的待遇。工伤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这个主要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等级来进行判定,如果是八级到十级是可以的。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


·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
       一、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 股东辞职的,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 如果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一、公司停业辞退我有补偿吗?
      一、公司停业辞退我有补偿吗? 企业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


·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
      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 一、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主要是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


·分公司注销后,原负责人能解除限高令吗?
      被执行分公司已经被批准注销,注销后该公司已不存在,且该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该分公司注销后相关权利、义务归于总公司,现分公司已不存在,应当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


·企业失信会连累股东吗
      企业失信会连累股东吗?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但股东滥用权利的除外。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1、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


·2023公司法注册资金有哪些
      公司法注册资金有哪些规定?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处于十分快速的状态,因此,许多人都选择了自己创业,开办公司。而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的注册作了相关的规定,我们知道,公司注册是需要注册资本的,那?公司法注册资金有哪些规定?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