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1、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2、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对于一般公司来说是可以在两年内缴纳完毕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醒您,注册资本缴纳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因为公司的资本缴纳信息是可以在网上查到了,如果缴纳期限太长就会对公司的信誉问题造成影响,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进入,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分不同种类的公司来进行不同的分配,比如说有限责任公司它的剩余财产的分配规则就应当按照股东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一、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公司上市是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金来源的一种常见的方法,但是有些公司上市后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即便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进行再融资,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但是,具体来说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方法。...


·关于股东强制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股东强制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股东强制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欲行转让股份的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之行为,享有事先决定是否许可的权利。对于经其同意转让之股份,在同等的交易条件下,享有优先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公司法之所...


·公司法股东撤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撤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撤资方式有哪些 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


·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实缴多少?
      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实缴多少?上市公司已经不需要实缴最低注册资本了。因为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1、出资人不同:自然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2、责任承担不同:在自然人企业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独资是指依照法律规...


·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此,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要向银行提交一份融资申请书,讲些融资的相关事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中...


·股东代表监事由谁提名?
      股东代表监事由谁提名?股东监事是监事会中的重要组成人员,是各国公司法的传统规定。股东监事由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更换,其所获得的报酬也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职能股东监事必须代表股东利益,站在股东的立场上维护股东权益,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随着公司管理民主化的趋势日...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包含哪些范围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吗?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吗?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可能事与愿违,在公司或企业上班或许因为待遇差想去别的公司同时上班,或者是兼职赚外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