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这是一些危险行业所不可避免的话题,就工伤而对簿公堂的也不少。无疑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要进行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做了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又成为了人文最关心的问题。那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报告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希望广大的群众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后,能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工程质量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1.凡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应配合公司质量部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做到事故处理不留隐患。工程的结构质量发生问题,如因设计原因造成,则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工程的装饰、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项目经理统一组织有关分包...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见达成一致之后签订的。在签订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见达成一致之后签订的。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能达成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试用期的时候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关于试用期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否的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


·端午节不放假怎么给工资?
      许多上班族在端午节都有过加班的经验,节假日上班的工资报酬历来要比平时更丰厚一点。关于端午节不放假怎么给工资,也是许多工薪族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端午节的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如何计算,牺牲了放假时间去加班的人们能够拿到手多少的工资呢,请看下文分解。 一、端午放假安排 2017年端午节是...


·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
      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主要看该块地位于的城市规模是怎样的。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


·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在确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才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福利待遇,而当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后才能凭借已确立的关系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是对于具体的劳动关系确立起始时间大多数人都没有关注过,那么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企业主要人员 (1)...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
      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是发展国家实力的基础性工程,关系着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质量不达标,很可能发生工程事故。我国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施工到保修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人对工程质量负责。那么,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总则 ...


·辞职后档案要怎样处理
      离职后,新入职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文件存放在人才市场和其他可以存放文件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的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辞退等,由职工所在单位转移到新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