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人身安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人身安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企业都非常重视安全事故的预防,在录用新员工的时候,会和员工签署一份人身安全协议书,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楚。如果员工从事的是高温行业,要记得要求企业签署这份协议书,这样以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以为索赔提供依据。那么员工人身安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通过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员工人身安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员工人身安全协议书

公司名称: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公司员工姓名:(简称乙方)

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以及生产的顺利进行,争创文明安全企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建全各项劳动安全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2、甲方对应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懂得安全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根据其工种不同,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5、接受公司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答复和响应。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岗位应具备的安全基本常识,不得上岗。

3、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护用具是否佩戴齐全,做好相互保护工作,对同事的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凭有效的上岗证上岗工作。

5、施工时,需对本工种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停止施工,及时汇报。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时,不得擅自盲目施工。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和意见。

7、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部门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控告。

8、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动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设备。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9、乙方必须保持健康的身体参加施工作业,不得带病参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医治或住院治疗,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4、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商的提交当地劳动仲裁

第五条:所签人员辞职后此责任书自动作废;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要抓的头等大事,员工应该在入职之时主动要求企业签署人身安全协议。在上述人身安全协议书范本中,明确了企业作为管理费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对员工的保护力度,当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处理。作为员工,也应该尽到自己的职责,规范操作,确保工作一丝不苟。


·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的情况之下工伤认定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现在基本上各省进行工伤认定的单位都是当地的社保局。湖北省内的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首先必须就要了解一下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按照社保局的要求,遵守工伤认定的流程,才能尽快的得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一、湖北省 ...


·由于工程质量的好坏,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然而影响质量的因素也是
      由于工程质量的好坏,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然而影响质量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故而个质量的责任主体都需要采取措施防范质量问题的出现,否则,在工程由于质量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时,责任主体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具体来说,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哪...


·工伤认定申请人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工伤认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伤后申请其他等级鉴定的前提条件,所以,对工伤认定程序的要求十分严格,包括申请人的规定。那么,工伤认定申请人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费用可以报销?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希望给您一些参考。 工伤认定申请人是谁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人身伤害的,一般属于工伤,为了明确工伤等级,职工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后,劳动保障机构会展开调查,查清职工受伤过程,判断是否构成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


·管理人员没有加班工资吗?
      管理人员没有加班工资吗?管理人员是有加班工资的;不论什么人员,单位加班都应当支付加班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


·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辞退员工的,那么这些员工可能就会变成有冤没处诉了。不过,这个时候只要找到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


·工伤植物人能赔140万吗
      不一定。工伤一级赔偿140万没有法律依据或法律支持,同时,法律(法规)对工伤一至四级的不支持一次性赔偿。工伤职工的亲属主张一次性赔偿也不会得到支持的(这个不支持的立法本意主要是出于对工伤职工本人的利益考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有哪些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程质量的管理显得特别重要。如果工程质量发生问题,就有可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一个优秀的工程质量管理可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质量也会有所提高。今天,我们就要讲一讲工程质量管理,那么...


·职工羁押期间能正常领工资吗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1、国家机...


·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在工作日上班够了8个小时之后,那之后的时间就属于个人休息时间,不过有些时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劳动者休息时间安排其加班,那此时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