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童工是指没有满16周岁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童工的现象。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那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而且其家长也应该批评并给予教育,若没有改正错误也是会受到重罚的。以上也就是对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
      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谁有权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当然是用人单位和相应的劳动者,那么日后要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谁有权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可以提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调解吗?
      一般来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会签署劳动合同,以此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在出现劳务纠纷时,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调解吗? 一、关于确认劳...


·之前已经给大家介绍了很多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
      之前已经给您介绍了很多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赔偿问题,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员工就需要进行住院治疗,很多员工医疗期满后都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吗?具体的解答如下:该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有哪些?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有哪些? 私人法律顾问介绍 个人法律顾问主要为个人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包括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和诉讼、起草和执行遗嘱等。现在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个人法律顾问将来的需求量也会不断增大。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代为起草婚前财产协议; 代为起草夫妻、...


·工伤认定后多久才能出结果
      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被认定部门受理的,此时就可以回家等待结果出来了。但对于很多申请人而言,此时都急于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知道结果。毕竟只有在知道了认定的结果之后,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究竟工伤认定后多久才出来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才能出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什么关系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制度。超过该期限制度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失去申诉权。该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法上的制度,而不是诉讼法上的制度。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主要是诉讼时效期间,而不是劳动争议...


·国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双休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在核算确定的时候,并不是...


·彩钢工程承包合同如何书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会开展各项建设工程,那么在施工单位完成招标工作后,都会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那么彩钢工程承包合同如何书写?按照有关规定,一般会在承包合同中写明承包的方式,工程用料和质量标准以及具体的付款金额和方式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范本 甲方: ...


·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不管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不管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这个时候都是有可能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当然往往赔偿金都是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动者,在计算的时候也要结合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而在这个赔偿金里面也包括了不少项目,那其中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