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并不是像在小卖部买一瓶水那么简单。因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并不是像在小卖部买一瓶水那么简单。因为买房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所以购房的程序也是十分繁琐,但是繁琐不代表没必要,而是为您减少了许多日后可能会出现的纠纷。那么,购买房子什么程序是必需的?

一、买房子的必要程序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看完上述内容,我们相信您对买房子什么程序是必需的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一般房子的价值少说也在上万,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双方都会小心谨慎以免出现错误之后引起纠纷,这也是为什么买房程序那么复杂的原因了。


·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 离婚房子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一、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


·买房子并不等同于一般商品的买卖,一是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再一
      买房子并不等同于一般商品的买卖,一是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再一个是因为房子的价值往往比较大,因此在买卖的时候具体的手续就要复杂一些。那具体来说买房子有哪些手续呢?其中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双方达成一致就行。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买房子有哪些手续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房产的买卖需要办理登记备案,而此时就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签二手房购买合同的时候却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一、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房贷没有支付完毕不影响立遗嘱,因为房屋的产权明确。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


·房子是当代人提高幸福感的不二利器。贷款买房是多数人的选择,其
      房子是当代人提高幸福感的不二利器。贷款买房是多数人的选择,其中首付比例是指买房人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的买房款项,是按照国家规定比来计算的。而人们买的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首付规定与贷款相关事项都是有所区别的。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深圳最新二套房政策。 2018年深圳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


·房子被丈夫一人拿去社会高利抵押怎么办?
      房子被丈夫一人拿去社会高利抵押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处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作为《司法解释》中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也仅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并不当然地适用于其他集资房、房改房、二手...


·房屋买卖解除协议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解除协议应该怎么写? 卖方(下称甲方):身 份 证 : 买方(下称乙方): 身 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1、甲、乙双...


·购买动迁房可以贷款吗
      购买动迁房可以贷款吗 如今,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动迁的现象,因此,动迁房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虽然动迁房并不像商品房一样有着完善的交易制度,但是,仍旧有很多人会选择购买动迁房。那么,购买动迁房可以贷款吗?的我们就来跟您简单说一说,一起来看看吧。 一、动迁房可以贷款吗? 动迁房即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