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自诉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那具体来说刑事案件自诉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刑事案件应该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应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可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2、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自诉的规定。

3、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刑事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可以调解甚至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至于哪些刑事案件自诉,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解答。而在自诉案件中也包括了告诉才处理的情况,即此时要是被害人不告诉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不会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判决拘役是否有了犯罪记录?
      判决拘役是否有了犯罪记录?拘役作为一种刑罚,代表着人民法院认定其有罪,显然是有案底的,行为人是会留下犯罪记录的,并且案底会终身保存。并且我国实行前科报告制度,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就业或者入伍时应当如实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传销罪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传销罪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


·刑事诉讼法中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对刑事诉讼起到了指导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是,应依据该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同样保障了被告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犯罪嫌...


·诈骗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诈骗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罪能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


·故意杀人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故意杀人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要点一般在犯罪动机上。如果强调无犯罪动机案件性质就会向过失杀人方面转化,判处会轻。如果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成立,那一般就会在动机形成的原因努力,一般来说,正常人谁也不会愿意无故杀人,因此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的形成往往在内容上复杂,在时间上也...


·新刑法判无期徒刑的规定有哪些?
      无期徒刑是刑法中规定刑罚标准中很重的一类判决,仅次于死刑。针对的犯罪分子必定是罪行较为严重的。刑法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除非很恶劣的罪行否则一般不会判无期徒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新刑法判无期徒刑的相关规定。 一、无期徒刑的概念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


·非法拘禁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不属于行为犯,并不是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从而构成犯罪既遂。虽然法律对非法拘禁罪的持续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一般都是要求超过24小时。关于非法拘禁罪时间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行...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


·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
      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调整了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于是有的人就好奇了,按照最新的量刑规定,此时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如果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的话,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条有哪些内容
      受贿是一种让您十分痛恨的行为,尤其是很多官员利用自己的权职和影响力来进行收取一定的好处,在相关的法律当中对于受贿的处理也是很严重的。那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条有哪些?数额较大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了解。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条有哪些第三百八十八...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最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