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每个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不一样,其管理的事情也是不一样的,除了这些,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一、管辖范围
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有:1、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管辖。4、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二、复议决定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分别作出以下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权限和程序的,决定予以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补正。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越或滥用职权以及明显不当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其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复议结论; 不取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或是终局复议决定时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综上所述,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如何作出的的资料,您注意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一定要看你的申请是否是在受理单位的受案范围之内,如果不在,可以询问该机关到底应该向哪个单位提出。



·公司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
      公司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


·哪些人可以进行专利转让
      哪些人可以进行专利转让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 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大类。 侵犯著作权又可再分为侵犯著作人身权与侵犯著作财产权的行为。侵犯商标权主要表现为盗用、冒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冒用又可分为“正向冒”和“反向冒”两类。侵犯专利权主要表...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如果存在着重复侵权或者是其他类型的侵权行为的话,那么应当适用于惩罚性的赔偿。1、重复侵权。对于重复侵权应当属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一般争议较少,但问题在于如何定义重复侵权。重复侵权应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狭义的重复侵权仅指针对同一...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传播也成了现代社会人们快速获取信息的途径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内容在网络平台上更新。许多人喜欢在互联网上搜索自己喜欢的视频进行观看,但是网络视频的播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网络视频版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就行具体介绍,希...


·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相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是已经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但是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


·个人商标应该如何授权给公司
      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


·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
      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 在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品牌文化,注册自己的商标。但是日常里会发生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纠纷。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商标被侵权后应该怎样处理。那么,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商标侵权是...


·新商标法恶意抢注的认定要件有哪些?
      新商标法恶意抢注的认定要件有哪些?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