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想买房子却无奈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就会和他人合伙一起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人想买房子却无奈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就会和他人合伙一起出资买房子,但是鉴于房子的价值比较高,与他人一起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以公证的方式证明各自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与他人合伙买房子公证怎么写呢?来看看我们的建议。

一、合伙买房子公证书怎么写?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5.附件。

三、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房产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总之,只要您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就能清楚的知道与他人合伙买房子公证怎么写了。我们认为,公证虽然是比较权威的证明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事项都适合公证的,如果您对公证方面仍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网站的专业律师。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


·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
      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有空闲的房屋,都会将其出租获取租金收益。如果本人没有时间打理的话,可以将房屋托管给他人,由他人协助进行出租。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房屋托管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托管合同。那么,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


·租房纠纷法院时效是多久
      租房纠纷法院时效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一、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已经确定使用权,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要拆除的空心房,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


·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多少合适
      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多少合适 1、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左右。 2、房屋的公摊面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公用...


·买房出资证明应该如何写
      面对房价的飞速上涨,为了能有一处安身之所,不少朋友在结婚前或婚后会决定夫妻共同买房,或者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会资助子女买房。一旦出现纠纷,最重要的买房出资证明就成为离婚房产分割的关键证据。那么,买房出资证明应该如何写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买房出资证明应该如何写 首先...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分割方式: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这时候为了规避风险,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地方都规定了房款必须进资金托管账户,那么,什么是房屋买卖托管,房屋买卖资金托管流程怎么走?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 1、什么是资金托管账户...


·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近些年,石家庄市加大了城中村改造力度,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回迁房。由于回迁房价格较低,经济条件一般的老百姓就想买一套回迁房。那么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来做个大致了解。 一、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 很多石家庄市民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


·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
      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 一、材料的采购管理 1、确定采购计划 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