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车的取证问题成为让人关心的问题,因为有时候有的人其实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醉酒驾车的取证问题成为让人关心的问题,因为有时候有的人其实并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一些含有酒精的食物,这时也会检测出酒精含量超标的情况,那么就会涉及到抽血取证的问题了,到底醉驾抽血取证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醉驾抽血取证相关规定有哪些?

1.血样提取的时间。血样提取必须是在醉酒驾驶人被查获以后的合理时间,这里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是:血样提取的时间点如果与公安人员将醉酒驾驶人从被查获的地点带到提取血液的地点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一定要引起特别注意。如果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一定要严格审阅,保证醉酒驾驶人不脱离录像监控范围内;如果没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则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审查其说明是否合理;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应着重讯问这一过程。关于时间节点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是:醉酒驾驶人与被提取血液的人是否同一、是否有人为稀释酒精的行为。

2.血样提取的地点。血样提取的地点一般应当是医疗结构,目前,尚未遇到公安机关自行提取醉酒驾驶人血液的情况。当然,如果公安机关配备了相关的设备和人员,也可以依法提取,只不过在审查时,与在医疗结构提取血液相比,程序性要求更高一些,至少同步录音录像和见证人要具备其一。

3.血样提取中被提取血液人的信息。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制作血样提取登记表时,要预先登记被提取血液人的信息,在提取血液后,会要求被提取血液人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情况:其一,被提取血液人的签字笔迹与收集在卷的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笔迹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其二,被提取血液人不能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情况。针对第一种情况,务必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案侦的全部同步录音录像,以确定醉酒驾驶人与被提取血液人是否同一。针对第二种情况,一般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提取血液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如果没有录像,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4.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一般情况下,血样提取要求两名以上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要求上述人员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上签名。

5.操作人员的信息。一般情况下,要求医疗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人作为操作人员,如医生、护士等,并要求上述人员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上签名。

6.血样提取所使用的消毒液。血样提取所使用的消毒液是否含有酒精是问题的关键。目前,医疗机构基于诊疗行为的不同,所使用的消毒液种类繁多,常见的有生理盐水、碘伏、安尔碘、酒精等。如果在提取血液的时候使用了含有酒精的消毒液消毒,则违反了血液提取的程序性规定,系提取程序违法,提取程序违法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鉴定意见是否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当然,也有观点认为,即使使用含有酒精的消毒液消毒,对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的影响也不会很大。实际上,如果评价对鉴定意见有没有影响,从微量物证角度来讲肯定会有,至于有多少,目前,还没有见到科学的评价标准;但是,这种思维方式略显狭隘,其影响多少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问题的实质在于其违反了程序性规定。鉴定机构一般不会对该血样进行含量鉴定。通常认为,这样的案件是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条件的。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问题,就证据而言是无法救济的,但就案件而言,可以直接评价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7.血样提取所使用的盛装容器。通常符合鉴定要求的血液样本要求血液不能凝固,提取后血液不凝固的方式总体来说在操作上有两种方式:其一,提取血液后添加抗凝剂;其二,直接使用真空抗凝管盛装。一份凝固的血液样本是不符合鉴定条件的。未采取抗凝措施的血样检材或者使用了促凝管盛装的血样检材,血清和血浆会分离,在分离后,会影响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如果出现该种情况,鉴定机构一般不会对该样本进行鉴定。实践中,也有鉴定机构对该血样进行鉴定,但是鉴定意见会标注“参考”字样。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提取血液样本没有采取抗凝措施的案件,就证据而言是无法救济的,就案件而言,可以直接评价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8.在审查血样提取登记表的时候,必须登记记载盛装血液的容器标号及名称。要特别关注血样提取登记表的编号,该编号要与鉴定委托书、接收检材回执所记载的盛装检材容器的编号相一致。同时,通过审查盛装容器的名称,可以判断该容器盛装血液是否符合规定。例如肝素钠抗凝管,在重庆地区使用较多,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如果是某某促凝管,则可以直接判断为不符合规范性要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醉驾抽血取证相关规定有哪些的相关资料,您可以进行相关参考,抽血取证问题是一个比较麻烦的过程,您在进行检查的时候一定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酒后驾车有交强险有赔偿吗?
      酒后驾车有交强险有赔偿吗? 一、酒后驾车有交强险有赔偿吗? 酒后驾车交强险可以理赔。 1、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 ...


·有不动产证就能交易吗
      有不动产证就能交易吗 一、办了不动产证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允许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应该交纳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 1、取保候审...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劳动合同补偿金交税吗?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劳动合同补偿金交税吗?动合同补偿金也需要缴纳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什么时候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什么时候交?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作为劳动者,当我们进入用人单位任职工作以后,用人单位就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其中包括医保。但是有些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有的职工可能在岗位上工作时间不长,就会离职。离职后企业就会断交社保,那么您知道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医保的相关内容。 ...


·每天都有很多人违反交通规则,其中惩罚最严重的就是醉驾了,尤其
      每天都有很多人违反交通规则,其中惩罚最严重的就是醉驾了,尤其是已经引起严重人员伤亡的醉驾了。一般情况下,醉驾者在被相关机关带走之后,在法院进行判刑之后,就会被收监。但每个地方收监规定都会有所不同。那么,东莞醉驾收监情况如何呢?一起来看看吧! 东莞醉驾收监情况是怎样的 一般都是...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一、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根据具体在哪里违章停车来判断。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3、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