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抚养事实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申请抚养事实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一件非常严肃并且严谨的事情,需要大量的材料提供,因此在申请公证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将材料准备齐全,那么很有可能公证失败。或者是如果不小心在最重要的环节出了差错,那么整个申请公证的过程又要重来,这样既耽搁了时间,又没把事情办好,实在是不划算。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1、抚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抚养人为单身的,提供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抚养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事实证明》,抚养人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3、抚养人提供保证抚养事实真实对被抚养人履行保证书。公证机构受理抚养事实公证申请后,须调查核实抚养事实的真伪情况(被抚养人超过10周岁以上的,须询问其意思表示),并将核实记录归档留存。公证机构对符合抚养事实公证规定的,应出具事实抚养公证书。事实抚养公证参照公证收取公证费,外出调查费依相关规定收取。涉及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的被抚养人,纳入抚养人本人生育子女数。已经办理事实抚养公证的,抚养人可为被抚养人提出户籍登记申请。持办理公证手续时提交的证件、抚养公证书、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等复印材料,到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安派出所经审查情况属实的,须单独立户,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事实抚养公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的相关规定,即“原收养法实施期间建立的收养关系,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可以给予公证;不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收养或公证,但可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由此可见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是有据可依的。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在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时能够清楚大约需要哪些东西,这样能够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能避免走很多弯路,直接提高了整个公证的效率。在进行办理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有误工费吗? 1、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而言,只有质量合格才能交给业主使用。如今除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而言,只有质量合格才能交给业主使用。如今除了行政管理部门外,建筑市场上还有不少具备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四川省是我国的建筑大省,在工程质量方面管理的非常严格,为此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那么《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后果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财产损失当中,具体又包括了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其中很多人不太清楚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是怎么计算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


·什么是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和协议式回购?
      什么是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和协议式回购? 公司在上市之后,可能会选择到股票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之后交易场所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回收,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和协议式回购是较为常见的两种回购的方式,对于不少民事主体,由于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故而有时无法区分,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的罚金。当然这只是针对一些普通的违章驾驶,如果说司机可能涉嫌醉驾的话,那么在对于醉驾处罚的时候,就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而且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有法可依的,因此司机如果不执行的话,考虑后果将更为严重。下面我们为您介...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一、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 人身损害为1年,财产损失为2年。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提交资料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提交资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


·现实中,交付二手房其实与交付新的商品房还是存在不一样的地方,
      现实中,交付二手房其实与交付新的商品房还是存在不一样的地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此时都应当小心谨慎,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通常交付房屋都是有一定的标准,那么二手房交付的时候标准是怎么确定的呢?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二手房交付的时候标准怎么确定 一般中介公司在合同...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么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是故意的行为...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是全部赔偿,用除了医疗费用的话,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住院费用,全部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标准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