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建成后,除了主体结构外,小区里面还有很多其它设施,人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品房建成后,除了主体结构外,小区里面还有很多其它设施,人们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要注意条款完整。有时候,在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会涉及到房屋配套设施,对于配套设施的认定就显得比较重要。那么,房屋设施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房屋设施范围包括哪些?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1、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2、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二、房屋设施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开发商卖商品房的时候,都声称配套设施齐全,方便生活。按照规定,房屋设施范围小区内设施和商品房小区外设施。像小区绿化工程、电梯工程、照明设施等。而小区外面的医疗机构、学校、商场等属于广义上的配套设施。房屋内部的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后,业主可以向开发商投诉。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个是在办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交给贷款机构,用来证实抵押权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指在他项权利登记...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


·在生活和身边包括自己经常会遇到需要租房子或者入住
      在生活和身边包括自己经常会遇到需要租房子或者入住出租房之前的问题,比如出租房的年限是多久呢?相对来说租单间的房子会比租一套公寓以手续上稍微简单点引起的误会可能性也会相对降低。那么就需要我们在租该单间或套间公寓的租赁合同协助我们解决不必要的麻烦避免会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了。第一点必须要...


·哪些二手房不允许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允许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


·预售的商品房可以执行吗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


·新婚姻法房产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年轻人都冲满了浮躁。离婚率也逐年升高。您原本都以为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将来一旦离婚,房子肯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所以夫妻任何一方甚至双方的家人,都想在房产证上有自己一方的名字。那么民法典房产加名字的流程是什么?给您分析一下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间加名字,只要...


·购买商品房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无论是购买怎样的物品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买卖流程的,若商品本身价值比较小,可能在流程上的体现还不是很明显。但如果购买的是像商品房、汽车这样的大件,对流程的要求就是比较高的了。那现实中,购买商品房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 2、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这里的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


·常见的房屋中介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房屋中介是在房屋买卖中具有居间性质的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房屋中介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会设下各种各样的中介陷阱,损害了购房者乃至卖房者的利益。具体来讲,常见的房屋中介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购房者应该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常...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买者一般忽略了很多事情,造成了后面的麻烦,有些甚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二手房买方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相关的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买房注意事项之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