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金融机构中,房地产不良资产的出现越来越频繁,当面对形成的不良资产时,拍卖抵押是一种常见的做法。那么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和一般的拍卖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总结了房地产不良资产的特点以及拍卖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是如何变为不良的
第一类就是涉及违规、违建、超建的房产第二类是由于政府政策变更、政府领导换届、城市规划调整而导致的不良第三类是由于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进而形成的不良房地产。第四类则是由于市场定位不准,产品设计能力差、开发商操盘水平差进而导致项目陷入困境的。第五类纯粹是基于市场原因导致的不良。第六类包括上述五种原因的重叠或者交叉,形成不良的原因更为复杂。
二、房产不良资产拍卖的特点
房产不良资产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房产属性多;处置过程中变数较多。由于房产地段不一样、属性不一样造就了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拍卖的房产属性有商品房、唯一住房、商业地产、厂房等,不同的房产处理方式非常不一样。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变数非常多。可以总结出房产不良资产拍卖的特点就是极度不标准化。极度不标准化的金融资产的处置起来会非常不容易。
三、房产不良资产处置流程
1、处置机构到法院起诉借款人,法院受理案件需要一段时间。法院受理后会向债务人发送《诉讼文书》。2、借款人主动出庭,法院开始审理此案,在开审前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开审后,一般情况下都能胜诉。3、胜诉后,法院会执行判决将房产进入司法拍卖,在进入司法拍卖前,还有一道资产评估的流程(如果借款人与处置机构对价格得看法非常不同),这也会花一些时间。4、在执行判决后最好的情况是此房无人居住,借款人非常配合共同商议了一个合理得出售价格,顺利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司法拍卖还需要等一段时间。5、最终,司法拍卖后所得资金一部分覆盖债务人的债务和其它费用,剩余部分退回给借款人。以上是最顺利的处置流程,但是就算最为顺利的处置流程中,也有几个非常不可控的时间:1、法院开庭时间;2、司法拍卖时间。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时间上不太容易控制的流程并且效率特别低。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采用一些合理不违法的方法的途径,这里我们就不再重复介绍了。如果您对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有其他疑问,可以浏览下面延伸阅读的推荐部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一级流转: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使用权租赁、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 二级流转:转让(出租、交换、赠与、继承)、出租、抵押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


·宅基地可以出租50年吗
      宅基地可以出租50年,但是宅基地在出租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住房、医疗、教育、就业是当代社会的四座大山,其中住房问题是每个人都会面临,且必须解决的。在现实生活中,时刻存在着房屋买卖的行为,在转让房屋所有权后需要重新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若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即发生转让,该怎么处理呢,换言之未取得土地使...


·国家电塔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电塔征地补偿标准 一、国家电塔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电网占地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多久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最快一天内, 最长不超过三天。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办理时要交验户口,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工本费10元。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居民身份证法》第十...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中国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我们来说拥有土地的话也要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拥有房屋的话也要有房屋的房产证,对于土地使用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够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一些土地事项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非常重要。那如果想要在土地使用证中加名字的话到底能不能呢?...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在我国是十分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现在每个人结婚几乎都要首先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购买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地产买卖...


·外地办暂住证需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暂住证现在已改成居住证了,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的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为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房屋登...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


·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可以吗? 一、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出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