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事人比较严谨的话,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往往会要求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样其实对双方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在租房合同中就会对租房的期限、租金、押金等等作出相应的约定,其中的押金通常在退房的时候都是要退还的,那如果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1、如果租房合同丢了,只要你有房租押金的条子(或者其他证明你已经向房东支付押金的证明),没有对房屋进行破坏,房租到期后,押金是要退给你的。2、如果支付押金的证据都没有,如果房东爽快,那就会退;如果房东本身就是爱占便宜的,那肯定是很难要回来的了。二、租房合同怎样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这两种方式来解除合同,而作为合同的一种,房屋租赁合同自然也适用这两种解除方式。(一)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二)协议解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562条第1款之规定,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哪些情况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因为一般租房合同至少都是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在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时候,甚至还会交给房管局一份。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小心弄丢了租房合同的,另一方的租房合同还在,只要不存在扣押金的情况,那么在退房的时候仍旧是要退还押金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离婚房产分割后起诉的流程?
      离婚房产分割后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偿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


·一、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房产可以留给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房产争执都比较大,也不肯让步,这时候就会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法,将房产过户给孩子,这样谁都...


·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当事人之间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虽然这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购房步骤,但却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惯例存在。那此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买卖双方基...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一、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房产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当今社会买房是大事
      当今社会买房是大事,会占用普通家庭很大一笔资金,所以要特别慎重。那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比如说先要估算自己的资金实力,确定哪一家开发商、房产位置、楼层、价格、贷款信息、面积、物业服务等,多看几家房源,比较后再做决定。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 第1环节:在准备买房前要根据自己资金...


·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着一点是每个人都清楚的法律,现在我国的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快速的进行,有时候出出现土地的买卖,我国相关法规有对此的详细规定。确保利益不受损失,那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济南商品房买...


·上海房屋租赁发票怎么开具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打拼生活,上海作为国际化的大城市一直是许多人向往的地方,由于上海房价的不断增长,许多人选择租房居住,那么上海房屋租赁发票应该怎么办理,税率又是多少?什么又是房屋租赁发票?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上海房屋租赁发票的概念及税...


·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这些都是关系到购房者利益的事情,因此也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


·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主动申报纳税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途径,不同的税种的申报时间是不同的,那么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面这篇文章中重点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 不同的税种的纳税申报时间是不一样的,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