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触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判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的主体不一样,其中法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从侵犯的客体上来看,其实这二者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触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判刑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大多数犯罪侵犯的法益都是不同的,这就导致了实际侵犯的客体不一样。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挪用公款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而在对此罪进行处罚的时候,由于犯罪情节没有贪污罪那么重,因此量刑也要稍微轻一些。


·挪用公款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说到挪用公款罪,您要注意区分一下,这与挪用资金罪是不一样的。虽然这二者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但单从这个犯罪主体上来说,法律方面的要求就不同。而我国除了《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犯罪做出了规定外,也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那么挪用公款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
      公司发行的债权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了解公司的基本状况,再结合自身的基本情况之后,再选择购买债券,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


·个人债务清欠手续
      个人债务清欠手续需要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债务债权关系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债务债权关系应该是一种比较和谐的关系,但是在生活当中总是有一部分人对自己的债务不进行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个人债务清欠手续需要哪些? 一、个...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


·债务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务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在欠钱不还产生纠纷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就想以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还钱。但此时担心自己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


·关于离婚协议债务约定效力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两个人还处于夫妻关系之下,也就是从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开始一直到离婚证明办理或法院起诉之后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的这段时间内,由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种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可能是婚前的其中一方为了购置已经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所...


·民间借贷中 诉讼时效过了后,是否还可以再起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债权转让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生效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是一种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债权转让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能随时转让就能随时生效。那么,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生效条件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债权转让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出现债务和债权问题都是非常正常的,公司的发展是离不开资金的,如果资金过多的话可以选择债权出去,如果缺少资金的话可以选择通过债务的方式来获得资金,这也是筹集资金和获得其他收入的方式,但债权债务问题有时候也会引发一些纠纷,这时候就需要聘请律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