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父母在分手或者离婚之后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这其实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孩子总有长大成人的一天,而父母也是有老去的时候,总不能要求父母一直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实践中一般为按月支付,如果离婚双方确定按季或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亦可。法院的判决一般均是按月支付。
二、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从法律规定而言,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应当支付到孩子成年,即18周岁;特殊情况为:1、孩子年满16周岁后,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视为成年,可以不支付;2、孩子有疾病、残疾的,虽年满18周岁,但无生活能力的,将一直予以支付;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变更的。因而婚姻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原来确定的抚养数额,一般都是根据离婚时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经济状况而定的,如果给付者的经济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而子女抚养费又确有增加的必要,可根据法律规定,由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以保证子女的生活、教育之所需。综上可知,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一般是18年,即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但万事总有例外的情况,此时虽然孩子已经成年了,不过要是还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而同时父母也有继续抚养能力的时候,则也是可以继续抚养孩子支付其抚养费的。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


·有过精神病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有过精神病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有过精神病起诉离...


·怀孕后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后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的情形是什么
      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的情形是什么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二、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分居两年是否能离婚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最近不少人都在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首先说明一定夫妻是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但此时不能自动离婚,还是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分居两年如何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不合理,孩子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有权利向孩子索要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二、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哪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


·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此时肯定是夫妻就离婚方面的事项协商不下或者说产生了纠纷。而想要法官判决离婚的,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至于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准予离婚的六大条件具体包括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


·家庭暴力对抚养权有影响吗?
      家庭暴力对抚养权有影响吗?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


·涉嫌重婚罪判刑会判多久
      一、涉嫌重婚罪判刑会判多久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