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第十九条 有下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所以该教师被采取撤销教师资格,必然不能担任教师,须开除职务。但是不必然就会撤销资格,如果只是给予行政处分,那可能有保留教师职务的机会。
所谓无罪释放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以无罪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以无罪为由宣告被告人或上诉人无罪。
所谓免除刑事处罚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以情节轻微为由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或上诉人情节轻微为由其做出构成犯罪但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在此,笔者有必要澄清一下:在很多人(包括一些律师)的思维里,往往认为一旦行为构成犯罪了,就会受到开除处分,这些人没有注意到构成犯罪与判处刑罚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判处刑罚的,前提是构成犯罪;但构成犯罪的,未必会判处刑罚,因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二、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跟酒后驾驶不同,醉驾的认定标准相对酒驾更为严格。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教师醉驾保留公职的相关资料,我国对醉驾查处还是比较严格的,我们在此提醒您,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醉酒驾驶,如果您对教师醉驾保留公职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查阅相关资料,也可以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骗取出境证件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公民出入境都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才可以的,在正常情况下,出境证件是需要依法到我国有关部门申请的。国家在办理出入证件的时候要求比较严格,尤其是对一些企业高管人员。如果在办理出境证件的时候存在骗取出境证件的话,就已经涉嫌到了犯罪,在法庭审理的时候,律师可能会为当事人提交骗取出境证件罪...


·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逮捕是针对犯罪人员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并对社会产生危害。不过,公安机关不能随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应经过检察院的批准。这在我国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有明确说明。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该条法律的具体内容吧。 一、刑诉法第八十九...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 ...


·未成年盗窃罪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盗窃罪辩护意见是怎样的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中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赵某父亲的委托,指派我为被告人赵某提供辩护。本人接受指派后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依法会见被告人赵某,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对公诉人对本案盗窃罪的定性不...


·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构成什么罪
      派出所是国家机关派出机构,任何向派出所打听个人信息的行为,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材料的。但是,会不会出现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相信不少人也这么疑问过。派出所不会随便给别人提供信息的,除非是有人冒用别人证件,非法查询获取个人信息。具体的和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是...


·什么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不逮捕
      在某些场合下,一旦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有可能做出挑衅威胁他人的行为,就会面临触犯法律,那么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的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若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不会予以逮...


·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一、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犯罪未遂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


·入狱后几年开始减刑
      一、入狱后几年开始减刑? (1)入狱可判处减刑的时间计算 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


·行政拘留期满到哪接人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参照《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一、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


·假释、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狱中表现良好、对社会已无威胁的人可以考虑假释或者减刑,我国法律对于假释和减刑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2014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