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欠款纠纷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但不是说生活中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对方催讨欠款。也就是说,对于催讨欠款,法律上面是做出了有效期规定的。这里的有效期其实也就是诉讼时效。那么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催讨欠款诉讼期有多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典》、《民法典》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2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催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催讨欠款有哪些法律方式?

(一)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最重要的是要赋予这个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还不还款的话,可以由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当然要有这样的效力,还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这样的条款也可以在债务关系确立的时候就一并写入合同中。

(二)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只在提起诉讼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诉讼获胜方能够在诉讼中获取最大的权益。一旦法院接受了诉讼保全的申请,那么法院就会马上冻结被保全方的资产,诸如银行存款,到期债权等等直到诉讼程序终止。在几个月中失去大量的流动资金,在经济社会中是非常致命的。一般来说被保全的当事人如果债务关系明确的话,为了尽量减少损失会尽快还款,因为即使官司打下去结果也不会两样。而这样做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合法权益的维护就有了很好的保障。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求有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担保和负担保全的费用。所以在债务关系不是非常确凿的情况下采用诉讼保全时应当谨慎。看完上文后,我们知道对于催讨欠款的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是2年。因此,在催讨欠款的过程中,您千万要注意诉讼时效,不要拖着拖着就过了诉讼时效,最好导致不能收回欠款。必要时,可以通过我们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常见的夫妻离婚财产中不仅包括了现金、房产,还有在银行中的存款。对现金和房产的分割,详细您都比较了解了,那针对银行里面的存款,要是夫妻决定离婚的话,应该怎么来分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该怎么分。 一、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


·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人们签了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关系。在民间借贷领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发生。我国在调整债权债务关系上面也有多部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当事人而言,有必要进行一定了解,那么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用证抵押借钱诈骗判几年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债权人怎样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怎样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举债责任的分配,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即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单方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此规定可见,夫妻另一方(指非...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一、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1、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统一由银行办理,但是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


·拖欠的抚养费补吗,抚养费标准数额怎样衡量?
      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一种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可以放弃的,对于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定期足额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对于逾期不缴纳的情形,一定可能户上诉人民法院,此时,法院会判决拖欠的抚养费补吗?一、拖欠的抚养费补吗?对未成年子女而言,其父母是负有...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一、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一、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1、“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欠款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为了使个人或企业经济更好的发展,借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个人或企业经常会与多个人形成债务关系,随之而来借贷过程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也常有闹上法庭的可能。那么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是怎样的,债务清偿又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的计算?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的计算?一、个人消费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客户和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二)借款人风险。相关制度缺陷或建设滞后导致银行对借款人风险防范能力大大降低。目前,我国个人收入来源多样化,个人收入现金结算比较普遍, 非现金结算少, 而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