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的问题,其实从两方面来了解,一是应该由谁来偿还,另一个就是具体该怎么偿还。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这一特定性,决定了在债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特的性质和地位。所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共有和都有平等地处理权利,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亦应不分份额地平等地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所以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责任之债。当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不能清偿到期的共同债务,债权人持有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人民法院即可执行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债务是共同的,财产是共同的,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如果在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约定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约定了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妻中的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所负债务的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一直是夫妻双方争议比较大的地方。此时需要首先做出认定,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确认了的话,那么该笔债务就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具体该如何来偿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如何发行的? 一、改组公司债券定义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分析 1、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一、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有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的时候借款就需要亲朋好友来介绍。那么,对于介绍人来说,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最高人民...


·拖欠货款利息分析以及处理方法
      拖欠货款利息分析以及处理方法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被别人拖欠货款,而对自己造成资金周转不灵而导致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要算拖欠货款者利息,至于如何计算呢?下面就是我们对拖欠货款利息带来的内容。 一、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标准: 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说是很恶心的事情,债权人反而变成了孙子,整体追在欠钱人的屁股后面追债,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要不回钱的情况。那么此时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才好呢?作为债权人应该适当了解一下,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


·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来还
      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来还 一、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来还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二、可转换债券的特征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


·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如何收费?
      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如何收费?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二、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是怎样的
      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是怎样的留置权担保在中国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是一种普遍典型的担保形式,在设定之初它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即使履行他自己的义务。那么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呢?它们又有什么特点呢?请看法律我们整理的资料。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担保法》第八十三规定:“...


·债权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债权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