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在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开始需要先签订认购书,然后交付购房定金,之后才是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然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圈套

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但如果没有购房经验,不了解购房中存在的风险,很容易落入一些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为了防范消费陷阱,减少消费纠纷,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

1、“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2、“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

3、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

4、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5、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6、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7、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此外,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文的分析,您应该也已经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了吧,需要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很特殊的合同,其主要的内容其实都是由房管局事先规定好了的,即有一定的模板,但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一般开发商还会与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里面会作出一些特外的约定。因此,购房者不仅要仔细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同时也不能忽略了补充协议。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们应该如何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呢?此外,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对卖方一房二卖的行为可以要多少赔偿呢?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如何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所以许多人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所问题。不论是出租房屋还是租房找中介代理是最方便的方法,那么找房屋代理又有什么规定呢?下文对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屋租赁的定义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淮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处理原则
      近年来,城市近郊农民要求收回原已出卖的房屋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增多。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审判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本文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进行探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1.从买卖双方...


·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原本在农村生活的人也在城市买了房,成了家,甚至有的人离农村老家距离很远。对于老家没有亲人在的,就有人想把留在农村的房屋过户给其他人,那么,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问题介绍。 一、农村房屋过户条件 众所周知,农训房屋是宅基地建...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么算,租房违约金是多少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具体的租房违约金又该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违约怎么办?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父母会将名下的房屋赠与子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过户,可以免交很多税费。即使是亲属关系,也应该用书面方式落实这件事。那么,房屋赠与协议范文是什么样的?这份协议里面,会注明赠与房屋情况、过户手续、违约责任及权利与义务等,下面本站我们通过这篇范文告诉您。 房...


·现在买房子首付最低多少在首套房的情况下
      现在买房子首付最低多少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


·离婚起诉前房产过户有用吗?
      离婚起诉前房产过户有用吗?离婚起诉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过户处理,但如果涉及到私自转移房产则是需要追究责任的。如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共有。如有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二、离婚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怎么办?(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


·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模板
      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每个家庭所关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归属问题的最有力的的证据。当前除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能够证明房屋属于自己,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书,增加和巩固自己对房屋的拥有权。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有关内容。 一、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