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1、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其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承当违约责任法律的后果。
二、产权未过户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1、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通意见》第八十五条规定:“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协议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任。”2、最高院《合同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3、因此,若房屋所有权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又以产权未过户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有损交易的安全,不应予以支持。4、合同的解除应有约定的或者法定的事由,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毕竟只有合同有效了,那么才能对自身利益提供保护,而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也才可以定纷止争。在对购房合同的效力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肯定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怎样分割离婚时的公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房的分割主要是对公房承租权的分割,因夫妻对公房并不具备所有权。那么具体来说该怎样分割离婚时的公房呢?有时候夫妻可能购买的是单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的话,这个房改房又该如何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的公房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在夫妻情感破裂需要离婚时,房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十分重要的。在房产分割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进行过户,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有些人要问,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下文将会对此做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一、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


·随着房价的飞涨
      随着房价的飞涨,越来越少的人能够一次性全款购房了,尽管如此,您买房的热情依旧高涨,所以大部分都选择了首付加贷款的方式,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以尽快买上房,房屋贷款算债权债务其实这当然算了。 房屋贷款债权人是银行债务人则是购房者。 债权债务是一种司法关系,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


·很多时候,租房都是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并且常见的都是租用
      很多时候,租房都是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并且常见的都是租用住宅性用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在签订了租房协议之后,不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具体签订的租房协议,就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障,那具体说来,该怎么写租房协议呢?我们带来租房协议范本,为你提供帮助。 一、租房协议范本怎么写租...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也就是说怎么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收据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买方向卖方付款的证明。付款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开具发票。之后如果发生一些事情发生的话,完全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使用的,证明确实已经交付了房屋的价款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义务。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没法证明交付价款,所以在诉讼活动当中很有...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处理比较好
      夫妻离婚在涉及到对共同房产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房子属于比较重要的不动产,因此分割的方式就会与一般财产的分割方式不同,这个时候更多的是要考虑到房子的出资问题和登记问题。那究竟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处理比较好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圳市的发展,在高房价和住房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出台了有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但是还有不少人不清楚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新政:“十三五”期间至少筹建3...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一、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如何确定的?
      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如何确定的?一、济南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