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的单价,但这个价格其实并不是固定的,在根据房屋面积计算出来总价之后,双方之间还可以就这个总结进行协商,不过这个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那究竟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
般来讲,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而培训的最主要内容即是如何寻找客户、如何与客户交谈、如何坚定推销一处物业的信心。与此同时,公司还会制定极富刺激性的提成奖励措施,以鼓励销售人员。总之,老板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手下的这些销售人员成为面对芸芸众生无所不能的推销物业的心理专家。面对受过如此专门训练的对手,买房人要想在交易过程中不受其摆布,就要主动出击。在交谈过程中,与对方巧作周旋,力争让自己的心态始终处于上风。比如在第一次接触某处物业时,售楼人员如果认为你有潜在的购房可能性,一般情况下,他便会主动提出让你留下联系地址。此时,如果你确有购买意向,你可以留下联络方式,但应注意:言语、表情之间一定不要让对方感觉出你对此物业已有了极大的兴趣,而只要把需要了解的信息了解到就可以了。其他的话题,除非是提及可参比的另外一些物业所具有的优势,最好还是少说为佳。因为此后,售楼员会不断向你追问是否已拿定主意。这一过程中,在不对对方承诺肯定购买他的物业的前提下,你可以耐心地接待、听取对方的介绍。但同时,你真正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在不经意谈话间,让对方主动地提出诸如让价比例、付款方式等可承诺优惠的条件。等到了决定签约的阶段,你就可以把你所了解的该物业和其他一些相关物业的详细情况,不失时机地抛给对方,让对方明白,你已经为此做了充足的准备,只有他让出多少个“点”,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谈判桌历来是斗智斗勇之地,因此,无论你是否有辩驳的天资,在谈判过程中,你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言谈举止,有理、有力、有节地争取自己的利益,以稳重、成熟的心态,迎接对手热切而焦急的等待。如此,你一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功效。
二、谈判时注意什么
1、估算房产价值高低购房人在把握房源时,一定要对自己选中物业的周边物业情况有所了解,比如同档次房屋的价格、销售状况、实际使用率、出租市场潜力等方面的情况。所考察的范围,如果普通住宅可以在方圆二三公里,相对小些的区域内;如果是高档物业,则应在整个一条大街或一个物业区属相对大一些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对于外部的信息,就是要考察所打算购买房屋周围的环境。2、探明物业本身素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其实对购房者来讲是很有利的,要先搞清楚房地产的市场中的猫腻、陷阱,然后在谈判过程中才能成功的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另外对于开发商赠送的一些面积,此时需要引起注意,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出具安置补偿方案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下面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了解农村房屋拆迁流程,各个部门所要负责的工作做个大致的梳理。 1、发布征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 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拆迁...


·怎么处理离婚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就是房产的问题。那具体该怎么处理离婚房产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


·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政府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公共项目的建设,不得已会对一些已建好的房屋进行拆除,从而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给予安置房。 1、在购买前我们应明确清楚该房子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子已有大红本,我们则可以进行买卖,如果该房子没有大红本,只有拆迁协议书...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一般回迁房指的就是发展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而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


·一、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如果没有协议,房子产权应该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的房贷应有女方一半,其中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女方也有权力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


·房租合同3天内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吗?
      房租合同3天内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吗 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民法典: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离婚房屋分割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共同财产的话,则就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这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而在实际分割房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离婚房屋分割原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屋分割原则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程序进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房验房等等。具体来讲,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因此购房者要谨防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陷阱,避免遭受损失。那么,购房者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本文将...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


·怎样来办理房屋继承?继承房屋应如何办理
      实践中,当家里的老人过世时,往往会留有房产,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中房产,其继承人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人应该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呢?如果不完成房屋的继承过户,意味着之后无法对继承的房屋作出处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房屋...


·80年代的农村无证房能不能按照正常房屋补偿?
      一、80年代的农村无证房能不能按照正常房屋补偿?  80年代农村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如果不是属于违法建筑的,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可以按正常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