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截止目前我国并未对《婚姻法》作出新的修订,而大家说的新婚姻法,其实多半都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主要的就是对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但由于夫妻房产情况十分复杂,对于不同的情况下,就夫妻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因此也不存在分割夫妻房产一个统一的标准。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应继续履行合同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般而言,银行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以审查申请人的配偶是否为抵押房屋的共有人,防止因申请人未经其配偶同意而私自设定抵押引起法律诉讼。 在不动产登记所有人以该不动产向银行申...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 1、选择二手房时要注意小区周围的环境,交通状况最好不要在有污染的厂矿附近,或者邻近铁路等有噪音的环境。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不要购买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而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对于有些房屋有多个共有人...


·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我们知道商品房买卖时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具体销售面积,可是真正到收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却不见得跟约定的一样多,作为购房者虽然不一定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但还是小心为妙,毕竟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那现实中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石景山区两限房地址在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


·1、未解除抵押贷款的二手房。现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
      1、未解除抵押贷款的二手房。现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该房子是否存在贷款没还完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是没办法办理过户的,这类房应该慎重,或者需等卖家还清贷款再做进一步的交易。 2、正在出租的房子。我国法律有规定“买卖不破租约”,也就是说租期还没到...


·房屋损害司法鉴定委托须知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房屋损害,在您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而关于这方面房屋损害司法鉴定也是有着相关规定,而房屋损害司法鉴定委托须知您...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由于房价的上涨,使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然而这些类型的房屋除了在价格上有共同的优势外,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的,那其中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


·转让期房注意哪些方面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那除了效力问题以外,转让期房注意哪些方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让期房注意哪些方面 期房转让合同是有效...


·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每个人在的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孩子学校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什么,只要是需要的就去改变。当然,也可以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一般我们在哪里打拼就会在哪里定居,这也就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有关户口、房子什么的各种问题。有足够的能力买了房子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