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复利又称为“利滚利”,在一些借款纠纷中,常见出现复利的现象。复利就是在下一个周期内计算利息的时候把上个周期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计算。那么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按规定,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规定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但是,实际中很多民间贷款都是有复利的,具体处理的时候,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一)利率问题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利息问题1、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2、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三)“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后的返还问题在此,我们不得不提醒借款人注意: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还。其理由是根据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按此条规定:超过部分的不保护”既不保护贷款人收取超过的部分,也不保护借款人返还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间拒绝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属于赠与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也不得约定复利(即利滚利)。可以约定复利,但复利后的利息不可超过四倍。(四)借款中保证人承担何种责任?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按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有效期应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民间借贷是不允许复利的,约定复利部分是无效的。这是为了防止借贷人谋取高额利润,但是在社会中民间借贷大多数情况下是约定了复利,这是违法行为。所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如何防范以退款为由网络诈骗?
      如何防范以退款为由网络诈骗?由于网络购物的发展,许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因此也给了许多网络诈骗人员实施诈骗的机会。许多人在网购之后会接到自称是商家客服的来电,以系统出现问题为由要退款给消费者,要求消费者提供验证码等信息,从而将消费者支付宝或银行卡中的余额转走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损...


·合同债权有哪些
      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 合同债权作为财产权利,他主要有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处分权能。合同债权是要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同债权权能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合同之债 合同,又称契约,指当事人...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贷款他项权利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以外人员、单位团体对该房屋有其他权利的证明,一般为拥有证件权利的一方所有。证明限制了所有人、权利人的各项权利限制。在进行贷款、登记权利后,房屋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发放。他项权证依据房地产相关法规,在权利...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离婚财产行为可以不?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二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债务人夫妻二人的财产分割是双方约定完成的,而非法定的划分标准,故债务人为转移财产而净身出户以...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若形成了劳动关系,则要在考虑时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是劳动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


·公款私存但未挪用犯法吗
      犯法,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 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


·借条应该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身边有人提起国债、公司债券等。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就是债券的一种,拥有该公司债券的人可以将手中的债券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需要...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重要关联人,同样也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一、法律对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公司...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一、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