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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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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
合同债权作为财产权利,他主要有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处分权能。合同债权是要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同债权权能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合同之债

合同,又称契约,指当事人双方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任何一个民事合同的有效成立,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关系。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是债的关系中之债权与债务。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对合同所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是最常见也最主要的一类债。合同之债的特点在于:1,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2,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3,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4,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规范。
二、合同债权有哪些职能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合同债权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合同债权主要包括了哪些权能吧,具体内容可以从以上内容进行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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