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刑事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死刑刑事政策是怎样规定的?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刑法应运而生,在刑法中规定了多种罪行,不同的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根据相关刑事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那些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一般会判处犯罪行为人以死刑,那么,具体来说,死刑刑事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一、死刑的刑事政策是什么我国的刑事政策是:既保留死刑又坚持少杀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刑法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刑法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刑法48条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刑法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缓刑期间有犯新罪并且是故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判处死刑。5、刑法分则的限制:(1)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规定了死刑;(2)在规定死刑的犯罪中,都以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作为死刑的判决的条件。二、死刑的积极作用有哪些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我国刑法中规定死刑刑事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乃至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我国的法制史来看,死刑的发展是较为曲折的,从以往的腰斩等酷刑,到缓刑制度的发生,再发展为如今的各种死刑适用的限制性条件的诞生,可以看出,死刑的适用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预备犯罪的行为是什么?
      预备犯罪的行为是什么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一、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 执行案...


·应该如何认定贩毒犯罪未遂
      如何认定贩毒犯罪未遂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刑法,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醉驾”犯罪案件...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量刑标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


·赌博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
      任何一个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主体,而针对不同的罪名,相关法律中规定可以构成犯罪主体的范围也不太一样。对于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赌博罪,不过此时法律中就赌博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赌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本罪主体为一...


·刑事案件私了后反悔还可以立案吗
      一、刑事案件私了后反悔还可以立案吗 所谓私了,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纠纷。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是刑事和解。 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


·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一、无期徒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从刑种分类来说,死缓仍属于生命刑,是我国特有的死刑执行制度,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