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每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会需要用到多种印章,从大类上看,包括行政公章、业务专用章、个人名章、印戳等,每一种印章的权限等级、使用范围、刻制形状和尺寸要求、登记备案规定等都各不相同,在具体实际中,如果印章使用出现错误,不仅可能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还可能导致商业纠纷和法律责任,其中公司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就是很容易混淆的两种,那么,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呢?一、公司法人章公司法人章就是公司的公章,由于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所以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同时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属于法人的行为,而不是属于一个自然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定代表人印章,那么就可以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若是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三、如何加强印章保管工作1、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2、建立公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公章使用登记,合同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3、公章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领用人书面提出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名写日期。4、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5、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行政主管审核后,方可盖章。严禁给个人开具相关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经总经理同意。6、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对多页的合同等文件要盖骑缝章。7、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8、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总经理审批同意。9、明确印章管理人员的职权,未依规私盖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的问题,由于公司法人是经济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的概念,因此,公司法人章实际上就是公司这个法人组织的公章,而公司的私人章一般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名章,最常见的使用对象为各类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各种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名称分类 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这也是进行融资的一种主要的方式,公司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可能会损害到股东的一些利益,那么这样的公司及股权质押上市公司需要公告么,应该如何公告?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股权质押...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融资担保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流程: 一、项目申请 二、项目评审 1、通知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经理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对客户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及所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实地...


·撤销公司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是什么?
      撤销公司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是什么? 撤销公司登记是针对尚处于设立过程当中尚未完成设立成为法人实体的“准”公司而言的,也就是说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过程中,有关发起人出现了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将导致公司...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收购股权协议范本甲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本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


·公司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


·省公司和分公司报税的区别
      如果分公司跟省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省公司申报。如果是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则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需汇总之后向省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应该准确的说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