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屋的买卖、赠与以及继承,而有的人为了加强房屋转让的法律效力,之后会选择办理公证,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证并不构成房屋转让的必备要件。而在进行公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些的材料,那究竟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 、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2 、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 、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4 、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 ( 房地产证 ) ;5 、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 (会议记录);6 、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二、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房产,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1 、没有房地产经营权的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进行交易。2 、转让方必须领有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尚末领取房地产证的,不得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3 、如果房产已作为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明示同意,不得转让。4 、房产为数人共同共有的,转让房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转让共有房产。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进行房屋转让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选择,自然要是打算办理公证手续的话,那相应的材料就要事先准备齐全才行。具体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详细介绍,若你还有疑问的话,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如果,该房屋在建造时产生了债务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在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作为另...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货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拆迁补偿款,这一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体现。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新《条例》及新《办法》的规定,补偿款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


·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关于夫妻的房屋,具体可以区分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和夫妻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其中属于共有的房屋要求进行分割。而在此之前,就需要先对这样的房屋作出认定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 ? ? ?? 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购买的过程中,其实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由于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我们就以购买商品房为例子,为您讲解一下究竟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购房者多加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


·在我国年龄多少岁可以贷款买房子?
      在我国年龄多少岁可以贷款买房子?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