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此方的名字,婚后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首付款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由承担首付款的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部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一方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父母给子女的婚后购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考虑。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进行分割。如果还有其他的离婚财产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深圳户口二套房首付是多少?
      深圳买房需要的条件1、深圳户口: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3成,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2、非深圳户口:(购买社保满一年,最近一年无断供)购买首套住房首付3成,(名下深圳房产已卖,有贷款记录)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3、非深户:无社保,社保未满一年或最近一年有断供,无购房资格。社保满一年...


·一、二手房已经过户还会有纠纷吗?
      一、二手房已经过户还会有纠纷吗?二手房过户后还可以存在相关经济纠纷,特别是对于水电费、物业费等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结清水表账单。注意问下原业主是否已经将水费结清了,有无拖欠的水费等,较好看下最近一个月的水费账单收据。因为按照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规定,凡逾期...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合同...


·离婚时新婚姻法关于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时《民法典》关于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1.采用竞价的方式需要取得双方的同意,一旦一方不同意,则就不能采取该手段。2.竞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防后期执行难。3.在双方竞价差额不大时,法院最终还可能会根据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侧重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4.竞价并非是...


·一、因为防控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因为防控疫情房租怎么办?房租需要和房东协商,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建议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为减少和妥善处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出如下建议:1、及时通知,提供...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需要和房东协商。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其实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而中介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您知道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买房子贷款必须要担保人吗?
      买房子贷款必须要担保人吗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


·房屋他项权证多久拿的到?
      一.房屋他项权证多久拿的到?1、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2、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需要什么手...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