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普遍都是厌讼的,但是当人们在面对债务纠纷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最终也还是会选择诉讼,毕竟您都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事人应该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呢?简而言之,对于债务纠纷官司应该怎样打?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2、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3、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二、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效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了,就债务纠纷诉讼而言,它是有法定时效限制的。另外要想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自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不然最终的判决就有可能对债权人不利。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用自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当然,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


·前夫不还贷款怎么办
      首先可以拿着协议证件到银行说明情况,看银行能否办理转移。或者保存前夫的欠条,不还款的情况下去银行起诉,用欠条进行抗辩。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不管是债权还是债务,都是连带的。离婚后,在对银行的贷款没有明确划分的,原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 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来法院应诉。但对“应诉”应如何理解以及能否做扩大解释尚不明确。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参加开庭的行为为传统意义上的“应诉”情形,但实践中...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1、注...


·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借款方有什么义务
      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借款方有什么义务 一、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做到专款专用。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一、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可以转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


·起诉离婚有债权怎么办?
      起诉离婚有债权怎么办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 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是要有债务人以及债权人的存在的。而在建立了债务关系之后如果其中的债务人一方在偿还了债务之后那么双方最好是要签订一下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但是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想必很少人知道吧,您一起来看一下吧。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介绍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出资方): 乙方(借入方): 第一条:陈述和承诺 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 2、协议任何一方在证券公司所开立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无关联帐户,无司法强制措施,也无其它或有可能造成本次交易...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


·只有借条没有流水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
      只有借条没有流水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