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的认定2023年怎么操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事实婚姻虽然与同居关系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我国对事实婚姻还有一定的保护,而对同居关系就是不提供保护的 ,甚至还规定同居关系是非法的一种关系。现实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2018年该怎么操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怎么操作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 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业已构成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是非常态,因而遇有问题反而不好解决。而如今我国也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其中男女之间在1994年2月1日之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样的情况下会被认定构成事实婚姻,否则的话一律都是按照统计关系进行处理。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况,可以书写诉状后上诉人们法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配偶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夫妻能够在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采取这种方式离婚。那现实中,要是配偶不愿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配偶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


·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老人的法定赡养人一般为其子女,当然也要在子女成年之后,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才要求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怎么样放弃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
      当婚姻双方离婚后,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是存在争议比较多的问题之一。有的当事人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也有的当事人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暂且先不讨论这些观点,毕竟每个人都有出于自己的考虑。但是却由此产生一个问题,怎么样放弃抚养权?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怎么样放弃抚养权? ...


·离婚男方无业抚养费是多少?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女方抚养,而男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 离婚男方无业抚养费 是多少 ?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婚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


·家庭暴力及类型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


·结婚后彩礼金要求退还要符合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
      结婚后彩礼金要求退还要符合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什么?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一、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