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的国情目前就是地少人多的,所以国家为了维护公共资源,也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好多年。对于有条件的超生的家庭,肯定当地政府是必须要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各省市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我市2015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3.3元,现确定我市2016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1、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133899.9元,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2、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89266.6元。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生育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的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892.67元。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其实我国各省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都是和当地居民的年均收入来挂钩的。所以深圳市政府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如果超收一个的话,那么男女双方分别需要交133899.9元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的话那么会加倍进行征收。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
      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哪怕是军人,也会遇到离婚这样的情况。那么如果是军人离婚的话,并且也已经有了孩子,那么孩子应该判给谁呢?这其中与我们普通人离婚小孩子判给谁的问题上又有着怎样的区别呢?那么这里有着以下的几点需要我们注意一下。1、如果是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孩子还没有满...


·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的问题,我不是相关法规对于离婚问题有详细的规定,就是为了能够保障离婚的时候能完成办理,很多时候离婚都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调节解决,只需要律师来帮助解决,那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 ...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补偿对方的情况有哪几种
      离婚补偿对方的情况有哪几种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


·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一、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


·有些什么条件才能定型为重婚罪
      有些什么条件才能定型为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就不能离婚。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那另一方是不是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呢。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起诉书是指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那么,离婚起诉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