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拍卖非法集资房产可以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益,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么法院拍卖非法集资房产可以吗?

一、法院拍卖非法集资房产可以吗?
法院能拍卖非法集资人的房产抵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 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l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集资诈骗罪社会影响很大,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严重的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除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有哪些流程
      房屋的买卖有一些必要的买卖流程,亲属间如果要进行房屋买卖也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走。那么,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呢?我们有须要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供您了解。一、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1、擅自处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权处分的,但购房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


·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公民在卖房的时候需要协助买方那个办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对于卖方而言就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那您知道卖房个税是怎么计算的吗?带来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1、如果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属性,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


·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年轻人结婚不久就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离婚时往往会因为财产分割而引起纠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分割房产需要对房产分割了解清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下文对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可以,贷款买的房如果卖出去贷款需一并转移,贷款转移被称为转按揭,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1、如果是全款的话,直接把钱交给银行,相当于你替卖方把钱还清,然后从银行把房本拿出来,再去建委过户,如果是贷款,需要去银行办理一个转按揭手续,然后才能过户。...


·离婚时,婚后买房财产分割怎么做?
      伴随全国各地房价的飙升,房子作为不动产的价值越来越高,已经成为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主要焦点之一。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价值高,婚前买房压力大,产权归属难以协调,许多夫妻婚后才买房,那么婚后买房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呢?如何才能准确地守护属于自己的一方财产呢?下面由通过《婚姻法》...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首次购买房屋每个人都存有很多疑虑的,尤其是在成功购房并签订协议之后就怕开发商突然说要和购房的我们签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得更加的关注对于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不是任何一条开发商提出的协议都是我们在购房的过程中必须签署的。 甲方(出卖方): 乙...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首先见到的有可能是样板房而不是真实存在的房屋,但是真正到收房时与样板房却不见得一样,那如果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是不是不一样就意味着不符合交房条件呢?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