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会变得很激烈。但只有对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做出分割。要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那就是不能分的。究竟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五种常见情况的离婚后房子归谁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从容,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离婚后房子怎么判?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子怎么判?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在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之前,需要先经过认定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而一般对共有房屋做出分割的,往往都是一方一半,但如果一方对夫妻离婚存在过错的话,那此时分割房产可以适当的少分一些份额。要是你对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毕竟每对夫妻遇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处理方式就不一样。



·202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由于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因此实际分割的话就要结合不同的情况作出,这样最终的结果对双方而言才是比较公平的。但现实中因为房产的价值比较大,也有不少夫妻因为分割而产生争议,那2018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


·父母房子遗产子女继承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父母房子遗产子女继承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


·一、私人住宅与公司无偿房租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私人住宅与公司无偿房租合同内容有哪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 二、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提供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房产反担保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房产反担保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一、房产反担保抵押合同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其具体作用与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购房行为。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买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


·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原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新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现实中,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


·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属于财产分割当中最困难的一部分,因为房产的分割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最终得到判决以后,可能都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的,所以在针对房产更名的时候,得到房产的这一方肯定就需要了解一下离婚房产更名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