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在民事案件中,为了保证案件正常审理,一般都需要证人到场作证。但在其他案件中,对于被告等犯罪嫌疑人,法律明确规定了嫌疑人出庭的义务,即为拘传。因此,人们常会问: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下文将会仔细讲述。
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以?
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办案机关对证人进行拘传,所以,办案机关在处理诉讼过程中,都无权对证人采取拘传措施。具体来说,刑诉法中对证人不能拘传。新修改的民诉法虽然规定了证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相关经济保障,即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有些案件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律都要求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到庭,以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也不能拘传。行政诉讼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显然也是不适用拘传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传的实施条件:
(1) 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2) 已经两次传票传唤。(3)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
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
刑诉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一般来说,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只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等情况,对于民事案件中的证人显然是不能使用的。但是,在相关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证人有到庭作证、保证案件审理继续进行的法定义务。



·缓刑最少几年 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我国法律中对缓刑的考验期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需要结合实际被判的主刑种类以及刑期,才能大概确定缓刑的期限。那一般缓刑最少几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最少几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重
      我们知道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刑法中规定的重罪,那这两个犯罪相比的话,哪一个更重一些呢?而绑架罪和抢劫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重 绑架重些,起刑就是十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如何认定?
      凶器,指的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形成损伤的致伤物。凶器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的重要物证,对认定罪犯能起重要的证据作用。常见的凶器有斧头、锤子、菜刀、棍棒、砖石和匕 首等。凶器,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凶的器具,从法律上说,凶器的概念要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比如,你蓄 谋杀人,那么为了杀人而...


·刑拘到逮捕之间的流程
      刑拘到逮捕之间的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1、罪体行为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为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组织、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
      无期徒刑并不是人们以为的需要罪犯坐一辈子的牢,在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下,那么罪犯最终也是有被释放的一天的。但减刑并不是说可以直接减刑期减来没有,法律中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也是需要实际坐一段时间的牢,那到底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


·犯罪既遂后可以成立中止吗?
      犯罪既遂后可以成立中止吗?不能成立。既遂是已经产生犯罪结果了,不可能形成中止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遂后还未出现犯罪结果的,通常会发生在危险犯中,当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使侵犯的客体...


·2023年死刑犯怎么执行
      死刑犯怎么执行一、死刑犯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犯了强迫卖淫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强迫卖淫罪一般怎么判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


·我判了缓刑同案上诉我能先出来吗
      可以。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