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您对职务侵占罪一定不陌生,但您是否知道近年来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法规有何变动。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它的标准和相关量刑又是什么?下面,由的我们带您了解了解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务侵占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在现实生活中职务侵占罪往往容易与贪污罪、侵占罪、盗窃罪等混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倘若您或朋友的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受到侵害,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过失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 一、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是指对放火罪和故意损坏财产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


·从犯量刑的情节包括了哪些
      一般只有在共同犯罪当中才会实际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而其中当事人在共同犯罪的时候所起的作用不同,那此时的身份就不同,自然在量刑处罚上面也会存在一些差异。那就究竟我国对从犯量刑是怎样的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从犯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


·刑法修正案七绑架罪行较轻的相关法规
      在2009年我们国家刑法对绑架案进行了修正,增加了情节较轻情况的相关处罚。同时更改了些法条及解释内容。如果身边亲人参与违法绑架时,我们可以对量刑和判罚提供建议做到心中有数。下面为您讲解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绑架罪行较轻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


·遗弃罪向公安局报警怎么进行
      现代人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情况下,有些思想却日趋下降。比如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子女对父母不履行抚养责任,将老人遗弃,或者,父母遗弃孩子的这些事情。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心头不自觉的难受,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道德的沦陷,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您遭遇到了这样的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了解遗弃罪...


·对罪犯终身监禁关到死么
      对罪犯终身监禁关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


·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协助犯也被称之为帮助犯,即在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提供了犯罪方面的帮助,包括提供犯罪工具等等。对于协助犯我国规定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到底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帮助犯 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


·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


·无证驾驶撞死人该如何量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一、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一般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会判三年以上 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这次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