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个分类,弱电可以向人们提供照明用电和空调用电,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弱电工程作为一类工程项目存在质量保证问题,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检修,施工队应该向业主提供一定的质量保修期,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4款,电气质保期为2年。弱电工程属于电气范畴,故质保期为2年;如果施工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那质保期应按合同约定执行。二、弱电工程的建设问题弱电系统的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且过程复杂,在国内隶属于建设、公安、邮电、广电、消防、电业等行业管理范畴。弱电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不统一,在弱电系统建设中许多环节过程存在弊病,资质管理与市场准入方面也不尽如人意,不合格集成商、工程承包商和供应商充斥市场,与弱电工程相关问题较多。1、 行业特点问题弱电系统的子系统多,技术涉及自控、通信、计算机、电子、传感器、机械等领域,现有的理论体系,有些焦点问题还未形成定论,值得借鉴推广的工程建设经验寥寥无几;弱电设计在实际工程中很容易受其它专业、单位人员的制约,往往在工程后期设计才能全面展开,造成设计时间紧张,来不及深思熟虑;工程实施中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系统产品随意变更,造成许多设计工作的浪费;施工图与装修严重脱节,用户要求的不恰当、不明确,使设计人员做了很多的无用功;用户功能随时变更,更给设计带来很多的不便。2、 技术标准问题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如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已制定了地方的设计标准,邮电部也在制定综合布线标准,但整个弱电集成系统的行业标准或全国性的规范还没有形成。依据什么标准进行设计,要达到什么样的等级及设备水准,如何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技术标准,如何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这些都是弱电集成市场中急待解决的问题。3、 建设导向问题许多业主、政府主管部门、一些甲级设计院、大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公司,均对整个弱电设计存在误区,对设计的程序、过程、内容不很明了,在整个设计"接力棒"中,设计者间的水平存在差异,设计分工还不合理;对采用的技术、设备用其运行条件缺乏了解,搞不实宣传,有的投资商在已建、在建的智能建筑中提出了不切实际的智能化要求,对系统要实现的功能心中无数,表现出很大的随机性;有些业主片面追求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另有一些业主则中求自己的楼能戴上"智能"的帽子即可;特别是在设备选择或系统集成方面往往屈从潮流或随意拔高,导致设备和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造成投资上的极大浪费。4、 资质管理问题一些系统集成商在没有接受有效资质的情况下,打着“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等旗号,到处承揽工程,致使在全国范围内智能建筑的设计与施工存在质量管理上的失控。现在有许多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拿到智能建筑设计证书和智能建筑总承包商证书,但是它们对智能化系统并不了解,设计和建造出来的智能化系统让业主吃尽苦头,有的公司在申请的时候,具备从事智能化的实力,过一段时间,相关人员的流动又使他们不具备条件。5、 市场准入问题我国的设计单位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经营管理不够灵活,与国外相比在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方面存在差距,因此国内智能建筑的设计市场大部分被国外的设计单位和集成商所占领,加上所选用的智能化产品有90%以上是国外产品,使得我国在这一技术领域长期受到国外的制约,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国外的智能化产品五花八门,各种标准也不统一,一些生产厂商并不愿意把通讯格式和通讯协议公开,即使公开,其开放的程度、内容也往往受到诸多限制。此外,部分设备不能达到或满足国内有关消防和保安等方面的要求。更严重的是,目前并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阻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6、 设计人才匮乏具有计算机、通信、电气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又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与技巧和对新技术敏锐前瞻能力的设计师匮乏;一些弱电设计者闭门造车,严重脱离实际和用户需要,一味地追求高标准、高档次,设计千篇一律,造成许多弱电工程"后天不足";一些弱电设计者因专业知识缺乏,导致许多集成系统未能实现一体化管理,各子系统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当发生全局事件时,不会形成系统联动配合集中解决事件;一些弱电设计者设计的子系统开放性不足,给系统升级和网络互联带来很多困难;一些弱电设计者忽视设备对环境和运行条件的要求,造成设备安装使用困难,或者是给设备安全留下隐患。如果合同中的规定和此规定有所不同,应以签订合同为准。弱电工程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电力来源,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克服,如果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则可提高电力工程的质量,给人们带来福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在完成一单建筑工程时,建筑公司需与相关建筑工程劳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假设有一方发现违约情况,该如何追究责任呢?将...


·工伤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想要拿到相应的索赔的话一般
      工伤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想要拿到相应的索赔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就是可以拿到索赔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对于工伤认定有的时候是要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工伤认定后请法津授助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果呢? 一般是六十天内出结果。 工伤条款: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


·一、签三方发现公司没有招聘资格怎么办?
      一、签三方发现公司没有招聘资格怎么办?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三方协议要注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受骗。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


·一、三方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犯规吗?
      一、三方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犯规吗? 犯规。用人单位违法。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 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空白可以签吗?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空白可以签吗? 劳动者最好不要签订。若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包括较少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与协商结果不一致的工作期限等。由于劳动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出现纠纷,劳动者就容易处于不利的地位。...


·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有必要吗
      又到了毕业季了,我国人才市场也在逐渐的发展壮大,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个人或者是企业都不能违反相关规定,相信很多人疑惑,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有必要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新员工相关规定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