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后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该写哪一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作后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该写哪一天

在实践中,往往可以发现单位并不是在入职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多都是在入职后,有的不正规的单位甚至工作几年后才签,这时我们往往会疑惑应该在劳动合同上写上哪一天呢?对用人单位来说,当然希望你在上面签上入职当天的日期,这样他们就可以省去很多成本和麻烦,但该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倒签合同,对劳动者而言是极其不利的。若要对劳动者有利,则应该签当天的日期,这才能通过法律的保护获得最大化的赔偿,这样的合同称之为补签合同。

1、倒签劳动合同,是不利于劳动者维护权益的行为

首先,所谓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甚至更长的时间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且合同上写的是劳动者入职当天日期的一种合同。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将会产生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将会自动丧失了两倍工资赔偿的请求权。因为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后,从法律层面来看就已经成为了形式上自愿合法的劳动合同,相当于劳动者已经原谅了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合同的过错,放弃了自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两倍工资赔偿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这样的做法虽有利于用人单位,却不利于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是劳动者工作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应谨慎避开的雷区。

(2)对于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无效,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该劳动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同样是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

因此,倒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有利于用人单位,不利于劳动者的。

2、补签劳动合同,是有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其次,用人单位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后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且上面写的是签合同当天日期的合同即属于补签合同。

如果劳动者同意补签合同的,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倍工资赔偿:

1、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

3、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入职一个月后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的行为违法,若补签合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则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并且是至多十一个月的两倍工资赔偿。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补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1、单位已跟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入职已满一个月;

3、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工作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之后才签劳动合同的,要尽量避免写入职当天的日期,应写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这是有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同意签订则可主张两倍工资赔偿,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即使不愿意再签订也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因此,若工作后较长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才要求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自然是签合同当天的日期会有利于自己。但实践中往往单位会坚持主张要签入职当天的日期,如果劳动者坚持主张签合同当天,导致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而更好地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是指获得鉴定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有争议的工程进行包括质量、安全、材料的使用以及专业问题等方面进行判定。不仅为工程质量纠纷的案件提供参考和证据,而且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工程质量鉴定是要出具委托书的。那么工程质量鉴...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很少有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这时就存在一个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我们为您着重介绍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维权能有所帮助。...


·农民工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是什么?
      通常我们都能在炎炎夏日中看见一些农民工依旧在工作,而他们往往是自行招用的民工进行工程的施工的。这往往让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出现工资纠纷后,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是否与民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农民工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是什么?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产前假:工资按80%发放。 女性职工是享有产前假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就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而且产前假后可直接休产假。 对于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在家工资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在家工资怎么算?疫情在家工资按照平时的工资来进场进行计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


·劳动争议仲裁与经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与经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


·员工节假日休息扣双倍工资吗?
      员工节假日休息扣双倍工资吗?用人单位都不能扣除员工双倍工资,请假扣双倍工资的是个违法行为。可以扣除请假工资,但是不能双倍。可以协商请求单位补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有哪些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该如何要?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该如何要?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态,尤其是那些工厂车间之类的工作,加班更是常有的事,但有不少单位在安排加班后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该如何要才好?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该...


·在单位干活扭腰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干活扭腰算不算工伤?在单位干活扭腰一般可以按照工伤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