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并不是一项罪名,而是一种犯罪行为。非法集资渠道多种多样,手段变化多端,在现实和网络上都可能进行犯罪,一般特征为承诺回报高额利息,应注意防范。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定罪主要有四项罪名,涉案资金均需达到一定的数额,我国法规分别设置了这四种罪名的立案标准,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非法集资罪指的是什么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二、集资诈骗立案标准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是特定人,如仅限于单位内部人等,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标准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我国主要四项犯罪行为为非法集资的罪名立案标准分别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以上之间,犯罪者为个人和单位的定罪数额不同。除了涉案数额以外,还要根据其他因素定罪,每一种罪名定罪条件不同。不同的罪名共同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谋取数额较大的利益。有法律问题可以在进行咨询。


·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一、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它有以下4种量刑幅度: 第一个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那么第二种情况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到...


·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每个犯罪都是由具体的人来实施完成的,而实践中有的犯罪可能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有的则可以由单位构成。除此之外,针对不同的罪名,法律规定的主体也是不太相同的。那么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案件也呈现了多发的趋势。从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诈骗案件看,很多案件都是团伙作案,其中会有主谋。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申请后,会按照诈骗罪的审理程序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那么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吧。 一、...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您却常常容易混淆,认为无期徒刑不能减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无法变成无期徒刑,其实二者在法律上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那么,什么是无期徒刑?什么是有期徒刑?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无...


·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有期徒刑有刑期限制,这您都知道,但要是具体说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是多长,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受电视或者电影影响,认为可以对罪犯判处几百年的有期徒刑,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刑法...


·拒不认罪贩毒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拒不认罪贩毒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


·信用卡诈骗罪不足立案标准怎么办
      有些所谓的信用卡套现,或者在手机上接收到的某银行的信用卡申请通过了的这些虚假的短信,实质上都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实施信用卡诈骗的。其实很多犯罪嫌疑人反而对我国法律的了解程度普遍高于受害者,就像是信用卡诈骗当中的有些犯罪嫌疑人,有些诈骗的金额就不会超过法律上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


·定罪免处能保留的公职吗
      对于法院审理后定罪免处则属于认定了犯罪但免于处罚情况是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职务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有职务的一般会撤...


·新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
      新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


·犯罪既遂与中止区别有什么差异
      犯罪既遂与中止区别有什么差异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