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火爆,商品房价格飞涨,许多低收入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火爆,商品房价格飞涨,许多低收入家庭都因为经济能力有限而无法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梦,因此,国家为了满足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外,又在北京市率先推出了两限房,那么北京市石景山水泥厂两限房的相关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两限房的含义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二、石景山水泥厂两限房的相关信息
北京金隅燕山水泥厂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石景山南部区域,原为金隅集体所属燕山水泥有限公司厂址。金隅燕山水泥厂保障性住房项目于7月28日正式开工,是北京市年内迄今开工规模面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1.8公顷,其中扶植用地面积20.3公顷;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72.6万平方米,要25.8万平方米经济合用房、21.4万平方米限价房、5.4万平方米公共配套项目,以及20万平方米滨河生态休闲旅游创意区。售价方面限价房每平方米不跨越10000元,经适房每平方米不跨越6500元。项目建成之后,将供给7277套房源,能够满足石景山区2009年末前所有保障房轮候家庭的住房需求。
三、石景山水泥厂两限房的申请条件
1、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只能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因此如果已成年,不能与父母共同申请;申请人曾离异的,满3年才能提出申请。2、1-2人申请的,配售一套一居室;3、目前北京市不允许跨区申请,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有保障性住房建设,一般只在本区内解决;4、如果现在未成年与母亲共同申请,年满30周岁或婚后不能再次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如果已成年,只能年满30周岁后1人申请,或婚后申请。两限房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限制房价、限制房型的中低价格、中小面积的商品房,对于申请人的身份认定、家庭收入、总资产和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都有特定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方有资格申请两限房。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交通对于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使交通变得更加便利。国家修建高速公路,肯定会对某一区进行土地征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必须要给被征地者一定的补偿,那么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


·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侵权纠纷的定义和内涵: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包括...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国有两种形式,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以,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在农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块土地作为使用,但是现今的情况下,个人只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集体所有,但是在个人生活遇到情况的时候就要选择贷款,那么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通过下文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 复印件不行。 ...


·房地产商建造房子时,都应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
      房地产商建造房子时,都应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因此就要求在房屋买卖交易时房地产商应该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相信购买过房产的人,都对住宅质量保证书并不陌生,这份文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那么,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及其意义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房屋质量...


·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有什么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有什么标准?首先要明确的是当我们是农村户口,那么该农村土地就是集体土地,归整个村集体所有。当政府要征收集体土地时,会对所有村民进行补偿。那么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有什么标准,村民可参考什么法律呢?下面为您介绍相关规定。一、土地法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


·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并非是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限制的,在年限届满之后,若民事主体没有提出续期的请求,那么相关的国家机关,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受贿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从建设开发商获得...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村民征地补偿...


·房地产他项权证2023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地产至上的权利除了所有权等之外还存在着他项权用以证明所有人用来抵押贷款的事实,也就是说只有在得到证件之后才能够去银行进行一系列的贷款事项否则就会被拒绝受理,下面就一下来看看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是已经出...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补偿 (一...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一、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