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如今开放的时代,人们离婚率提高,意味着离婚争抚养权的事件频频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起诉离婚争抚养权都要考虑抚养者的个人经济能力和生活习惯,以保护孩子为目的。若想取得抚养权,应当具备什么呢,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律师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需要注意的是,不管你是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争取他的抚养权,都不要在孩子的面前争吵,这会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最好是先和孩子沟通,做好工作,如果你觉得你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可以请个专业的律师和对方谈孩子的问题。
二、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从女方的角度来讲,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呢?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孩子的抚养权最终会判给经济能力和生活习惯较好,以及可以对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的一方。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内容,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争取抚养权,都应当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如果对有关内容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料和进行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以下是的我们为您作出的总结。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一、主体...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来讲,一旦离婚那么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都是算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


·一、发现丈夫构成重婚罪如何提起诉讼?
      一、发现丈夫构成重婚罪如何提起诉讼? 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


·婚姻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大多数公民的传统家庭观念还是比较强烈的,所以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都是带有色眼镜去看待的。婚姻当中存在第三者,其实不能完全说是第三者一个人的错误,有些人认为第三者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对于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存在诸多的疑惑。 一、第三...


·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一、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起诉离婚,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是双方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渎职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时间是多久
       一、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时间是多久? 1、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时间是7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


·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般什么情况下才是涉及到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处理问题呢,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多数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此时夫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处理?这可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一定要处理好,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


·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有不同的条件要求,而此时对具体的离婚手续也是有要求的,选择了不同方式离婚,自然需要先搞清楚具体的手续,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那其中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