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孕期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选择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律规定了如果女方怀孕,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并没有限制怀孕的女方提出离婚的。那女方孕期起诉离婚状怎么写?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一、孕期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房子的具体地址)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二、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通过以上文章,相信您对女方孕期起诉离婚状怎么写都已经了解了。在起诉书中,女方应对详细说明的事项有诉讼请求、离婚理由以及婚姻状况等等。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数额等都应写明。法院在审理时如果认为双方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的,会判决双方离婚。


·我国的婚姻法经过修订以后,新婚姻法中针对当代婚姻过程当中所存
      我国的婚姻法经过修订以后,新婚姻法中针对当代婚姻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纠纷,都作出了一些新的修订。这其中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都有着相应的约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不仅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债务也需要进行承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离婚共同生活时的债务谁承...


·怎样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哪些内容
      男女在将要结婚之前,最好是将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然后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这样做能够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而要是不幸离婚的话,也可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到底该如何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订立婚前财产协议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


·一、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一、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生效,是有效力的。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


·一、夫妻之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之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有的人因为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传票往往也是不会出庭的。那对于这种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情况,法院方面会怎么处理呢?是否真的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


·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条件?
      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


·离婚找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吗?
      离婚找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吗?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了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没有经济能力等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那么在生活中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下面就离婚找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吗为例对您做出简单介绍。 一、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当然可以的。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网上遇到婚姻诈骗可以到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证想要离婚的时候,如果确因是丈夫欠债的,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最终夫妻双方的离婚决定不是妻子一个人可以做主,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这点和丈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