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在河间哪个法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起诉离婚在河间哪个法院第一、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第三、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第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这就让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自己要到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的,具体法院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常住地和所在户籍来进行判断,这两者都可以来进行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诉讼书,准备好相关证据即可申请进行离婚诉讼法院会进行相关审核。来确定是否进行受理。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


·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长期吵架导致了最终的离婚,但是离婚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否则法院也不会轻易的判处夫妻离婚的,如果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更容易为法官所接受,这也是证据充足的体现,法官会根据您提供的录音证据进行审理,确保夫妻任何一方的利益不受损。下面就具体说说起诉离婚。 一、...


·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女方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话,此时如果男方不出庭支持诉讼的话,可能对女方来讲有点无计可施。那要是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呢?可以说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才好,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


·婚姻法结婚几年彩礼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婚姻法结婚几年彩礼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


·实际中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相信您都知道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此时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是去法院办理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很多人不知道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不还付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不还付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还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说无缘无故的,这总是会有一定的原因。那通常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针对这问题,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


·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需不需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纠纷问题在当前比较常见,导致离婚纠纷出现的原因无非是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问题,其中抚养权纠纷问题最为复杂,会导致多种情况出现,而且有多种情况存在,一般情况下都无法协商完成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所以都会从采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那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还需不需要提供呢,抚养费的标准是什...


·一、离婚财产给子女后有抵押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给子女后有抵押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已经过户给小孩(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作抵押贷款的,更不能变卖...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目前法律暂无规定,但是证据最好尽早保存和提交,不然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 二、怎么取证: 我国婚姻法确立过错赔偿原则,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解体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但是作为无过错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没有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