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物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有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法,或者是其他一些违法行为的话,那么我国执法机关部门会对行为人处相应的罚款。或者在办案过程当中,针对一些赃物赃款都会进行没收,关于这一点相信我国公民都清楚,赃物赃款是必须上缴国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物罪?

一、在我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1、这里的罚没财物包括:(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2)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组织的行政罚款,例如环保部门对污染环境、限期不改的企业施以行政罚款,交管部门对违背交通法规、违章驶车的车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罚款等等。(3)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的罚款。例如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授权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参观文物时毁坏文物者所处以的罚款。此类罚没财物,依据我国财政部1993年《关于对行政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均当折价上缴国家财政,拒不上缴而擅白留作单位自用者,属行政违法行为;拒不上缴而又集体加以私分者,构成本罪行为。2、私分的款项,既可以是应当上缴同家的罚没的款项,也可以是应当上缴的罚没的物品;私公的方式既可以是按人头均分,也可以是依其职位、职称、工作业绩、岗位的不同有所侧重的私分;私分的次数,既可以是一次性地集体私分,也可以是持续性地集体私分。例如海关对对罚没的摄像机,采取随罚随分的方式,持续性地私分给其职工。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累汁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二、如何区分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国有资产,范围较宽,而后者的对象仅指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外延上较前者要小;2、二者的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任何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中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前者主体较后者要宽;3、二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违反的国家规定可以是国有资产保护、管理、使用、处分方面的规定,也可以是财经纪律方面的规定,而私分罚没财物罪违反的主要是国家关于罚没财物应当上缴国家的财经法规。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又有显著区别。我们可以看出,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应该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私自进行分割。这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根据私分款物的具体数额来进行决定。所以说我国执法机关在生活当中处罚的任何一项款数都会如数上交给国家。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期限是15日。 1、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2、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执...


·盗刷一千信用卡拘留什么后果
      盗刷一千信用卡拘留什么后果盗刷他人信用卡,是盗窃行为,一千元以下还没达到追究盗窃罪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二、盗刷立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了。此外,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第三人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可以在救济中得到赔偿,但其前提是该第三的过错为“应当预见而未采取措施”,...


·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多少年
      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


·有什么情况用数罪并罚处罚
      什么情况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


·毒品犯罪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对毒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多数涉及到毒品的行为都是规定为了犯罪,而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会直接判处行为人死刑。但对于一些毒品犯罪,却明确规定不对犯罪分子判死刑立即执行。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对判死刑立即执行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毒品犯罪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


·入室盗窃未遂构成犯罪吗
      一、入室盗窃未遂构成犯罪吗 入室盗窃未遂属于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


·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罚没财物,包括 (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


·刑拘37天放人流程是怎样的
      拘留存在有多种分类,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处罚并罚行政拘留最多不得超过20天,司法拘留最多不得超过15天,刑事拘留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多不得超过37天。那么是不是刑事拘留满37天就会放人?不一定,如果拘留满37天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