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一、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自首坦白立功。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敲诈勒索罪的处罚是有几个量刑幅度的,一般以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为认定的标准。敲诈勒索罪的从轻处罚的情形也有那么几种,主要是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我们国家敲诈勒索罪,量刑情节是会受到敲诈勒索的具体金额大小影响的。比如说如果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或者是具有法定的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绑架罪的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绑架罪的解释有哪些?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


·怎样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


·玩忽职守罪是故意犯罪?
      玩忽职守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不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


·醉驾是我国的一项刑事犯罪行为,在判定是否为醉驾和醉驾的醉驾量
      醉驾是我国的一项刑事犯罪行为,在判定是否为醉驾和醉驾的醉驾量刑时需要有一个标准,依据此标准判定的醉驾行为和对醉驾的量刑能保证这些决定的公平性。由此可见醉驾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我们来看看醉驾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醉驾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


·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
      一、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 再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非法持有枪支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枪支在我国是禁用品,一般的公民是不可以持有的,如果非法持有枪支就会构成犯罪,这些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为了帮助您了解,下面,我们给您带来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非法持有枪支罪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信用卡诈骗犯是如何进行量刑的?
      信用卡诈骗,可能您并不陌生,而且信用卡诈骗常常是在无形中便将受害人的资产给转移走了,当然信用卡诈骗包含多种多样的形式,可能是盗窃的信用卡,也可能是捡拾的信用卡,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就需要进行定罪量刑,那么信用卡诈骗犯是如何进行量刑的?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 (二)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造成严...


·巨额资金集资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理财,现在投资理财的方式特别多,有些违法分子利用人们投资理财对回报的需求,用高回报来骗取资金集资诈骗,不同于其他的诈骗,集资诈骗涉及的人数和金额都比较多,对于巨额资金集资诈骗判刑标准,我国刑法做了详细的规定,不同的集资诈骗金额有不同的...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多长时间?
      一、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多长时间?1、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被假释的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